我一亲戚因车祸去世了,他母亲也因病去世了。现在唯有他父亲一个人在,而且身体也不好。家里在市中心地段有一套房子自己在住,市内还有一套租给别人住(一个月1500),两套房子价值最少也在100万,老人自己有一个月3000块的退休金。问题是自己在住的这套是单位的家属楼,已经住了十几年了也没有办过房产证。第二套开发商那
上个世纪老房拆迁时,兄弟俩商量好愿意带老人生活的拿大套,另一家则拿小套(没有文件证明或公证)。经协商,哥哥拿了小套,弟弟用了老人的工龄拿了大套,并一直带着两位老人生活。房产证为弟弟一人的名字,房下两个户口:老人与子女分别立户。如今老人全部去世,若弟弟要卖房,哥哥有权要求分得与房屋有关的财产吗?
新乡长垣县魏庄镇一位86岁一天被自己的亲孙媳妇骑到身上打,把老人打倒在地也未拨打120,好心村民拨打120急救住院!从下午4点到晚上11点打人者从未看望一眼!老太太的孙女知道此事后赶到医院支付了医药费。隔日老太太在外工作的另一儿子和孙子知道此事了十分震怒!赶到家中为老人讨回公道。熟知,公道没讨回竟被老人打人孙
爸爸去世后 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我和妈妈 爸爸单位给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年金等等一些钱(好像还有别的 我也不太清楚 应该就是之前交的五险一金吧)现在我要放弃遗产继承权,单位让自己写一份公正 说签字就行 我不会写 能麻烦告诉我怎么写么
我奶奶有四个子女 两个儿子 两个女儿 一个女儿未婚还住在奶奶的房子里 一个女儿离异 也住在奶奶的房子里 现在老人过世 留下房产一处 约60W左右 未婚的女儿已经50多了 离异的女儿有抑郁症,并带有一成年儿子 现在请问四个子女是否在遗产继承上有平等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可以卖房子 是否四个子女需要全部同意才
我舅舅和我外婆住在一起很多年了,屋子的是当年用外婆的工龄买的单位福利房,房产证是我外婆的名字,但买房的钱大部分是舅舅出的。本来一直都相安无事,但近年来舅舅对外婆越来越不好,最近更发展到有打、骂外婆、言语上伤害她等行为,归根到底是为了逼外婆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他的名字。他们住在一起,家庭支出的所有费用
叔叔癌症病逝了,没有写遗嘱,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爷爷已经不在了,奶奶脑梗瘫在闯上。叔叔一共有2个哥哥 一个姐姐 一个妹妹。财产的话有现金,股票,以及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房子上面有姑姑和姑父的户口,但是他们不住一起的,当时签户口到我叔叔房子里面的时候协议好了姑父和姑姑没有房子的处置权。现在叔叔病逝了,
我们家有一栋房产名字是爷爷的,当时是叔叔跟他们住在一起,另外几个子女不住在这栋楼,现在爷爷奶奶已经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这栋楼又刚好碰到拆迁,因为如何分配问题,几个子女没有达成协议,现在因为叔叔是住在这栋楼,开发商直接跟叔叔谈好给那么多钱,已经把房子拆迁,但是房产商也没给钱给我叔叔,但是我想问一下,我
例如,母亲去世,儿子已经结婚,但母亲留下遗书,房产由儿子个人继承,做过公证。 假设后期出现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房屋或者卖掉房屋, 换得的新房所有权该如何划分? 1.属于夫妻共同产还是儿子个人财产? 2.假设该房产面积为50平方,因拆迁更换了80平方的房子,剩余30平方的差价由儿子个人或者夫妻共同支付,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