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以前规定婚前财产结婚8年后变成共同财产,后来说是新婚姻法把这个说法废止了?
听说以前规定婚前财产结婚8年后变成共同财产,后来说是新婚姻法废止了,婚前财产永远都是婚前财产。那么,新婚姻法什么出台的?是不是婚前财产以后永远都是婚前财产呢?这条法规是新婚姻法第几条?有人可以把这条法规复制来看看么,或者告诉具体出处,清楚点,好找到的也行
新婚姻法执行前的婚前财产是否延续旧法,以下情况是私人财产吗?
房子是公房,父母93年离婚,离婚后约95年转为私人房产,户主是父亲,后来父亲99或者98年娶了继母,这个好像是新婚姻法发布以前的事情,按当时的婚姻法,婚前房产,在共同生活8年后将变为共有财产,现在都10年了,但新婚姻法对此项规定有了修订,婚前房产不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我想请问,新婚姻法发布前的这种婚前财产也按新法
您好,父母贷款于2001年买的房,房贷由我父母交,一家三口住。2002年拿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2005年结婚因为小孩的原因住了一年。期间女方没有任何的贡献,我在房贷上也没出过钱。虽然我是还贷人,但还是由我父母还贷款一直到现在。像我这样的情况,在不动产买房时有购房合同和发票可否作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 另外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永远只属于个人吗?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有按揭可以公证吗?
男友的父母为其在婚前出首付买了房子,但男友现在的情况看来其工资水平没有我高,并且我在婚前已经全款购得一小户型房产。 婚后准备出租我的小户型房产为男友的房产还贷。那根据新婚姻法,其婚前贷款买的这套房还是他的婚前财产,怎么才能使房子变成共有财产? 房子还没有交房、估计还要两年才有房产证,已经在还贷款,我们
婚前以女方个人名字付款(双方共同付款),签订的购房合同。领结婚证后以男女双方名义办按揭贷款,付款的是男方,请问取得房产证需写两人的名字吗。如果写女方的名字离婚也算共同才产吗
根据新婚姻法,男方父母婚前付首付,男女双方贷款,女方家也贷款,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根据新婚姻法,如果房产婚前购买,作为男方父母支付现金首付款,之后男女双方各自贷款30万元,女方为公积金贷款,男方30万元贷款由男方父母偿还,女方30万元公积金贷款有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在此基础上买房还缺少的剩余房款由女方父母贷款支付,由女方父母偿还。请问离婚后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分割?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