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有93.6,由于住房是为子女改决无房问题,后因我们全家无工作,建房后再无经济能力支付换权证问题,所以拖到今天。完全没想过目前此房变成棚户区改造,开发商讲我手续不全,要我完善手续。2009年2月11日,我去规划局办理完善手续,规划局同意办理,要我开取社区证明,整整一上午,手续在社区开好证明后。下午我感到特别意外,规划局又改口不同意受理,讲是棚户改造区不能受理,我说需要他拿出文件来证明,我说你不办理是名不顺言不正,在要求下,同意受理了,但是规划局讲了,只能按原面积完善手续,我怀疑开发商与政府有连手之嫌,他不能按2009年政策来处理我2004年房屋的合法建筑。我强烈要求政府要为民办事,不能欺压老白姓,为我伸张正义,我本是安居乐业了,没想到要改造我的房子,我今年64岁了,知青下放回来后,政府没有安排我任何工作,我也未向政府提出我任何困难申请,我干个体户,养活一家七口人,到了晚年,本想已经能够安居乐业,生活来源靠房屋出租来维持生计,家里其他人员都为失业人员有失业证可查。我建房是合法的,而且是通过所有单位批准的。如果是违章建筑,为什么我可以平安居住5年?而规划局又同意我补办完善手续,但听到是拆迁处又受到拒绝呢? 我强烈要求伸张正义,给我合法的拆迁补偿,请问我可以通过哪种方式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关于城市棚户区拆迁疑难问题,请求协助我,点化我如何解决?
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
我与父母同住一院。棚户区改造我家可以要两套房子。我外出打工,父亲把拆迁协议签了,只要了一套。拿了一部分补偿款。年底我回来时才知道的这种情况。我本身是下岗职工确实没有房。现在只是想有个地方住。这种情况协议可以重签退款吗,拆迁办不给改签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吗。我没有住房可查实的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
我爷爷今年八十多了,有八年的供暖费没交,现在人家催款了,法院判决书也下来了!老人还是不太愿意交,说这个费用应该是单位出,我爷爷原来单位的同事,他们的供暖费都是单位负责,08年的时候公司倒闭了,爷爷的工作档案调到街道了,工作人员说,我爷爷只有养老金和洗理费, 关系转到街道并没有取暖费报销项目,这事一直拖
我购买过住房,并且享受过单位的补贴,离婚后房屋归前妻所有,已办理房产过户。现在的妻子没买过房子,没享受过单位的住房补贴,且在单位棚户区内有住房(承租),我们结过婚了,请教一下她属不属于棚户区安置对象,能不能购买棚户区安置房?谢谢!
我家的平房位于正街,从85年开始做了20年的餐饮生意,营业执照和税票都有,3年前因不景气转租别人做摩托车修理,2011年这里要拆迁,是否该按商品房归还面积。注:现房屋使用者挂牌照经营,有营业执照,但拿不出缴税发票。请求专家指点。。。。
我家房屋现在面临拆迁,我家在承租房前自建20㎡房屋一间(40年前),并在承租房前加盖一间10㎡,请问在拆迁过程中是否算面积?相对的如何计算方式麻烦给予答复 我家房屋(平房)是40年前因为当时不够住才建的,并且当时的房子是属于排房,其他家都盖,请问各大律师现在我家的这套房子是属于违章建筑吗? 我也问过一些朋友都说有
我们4个人合伙 租用 批发市场的地面 盖 仓库 对外 出租~~现在 市场 要扩建~拆迁我们这 ,请问该怎样 所要 赔款·还有 8年得合同~
我姑姑和我姑父离婚已经七八年了。我姑姑没有经济来源,表妹判给了我姑父。他对我表妹很不好,又嫌弃我表妹总生病,花钱。表妹已经九岁了,今年又因为表妹学费问题,想要推脱责任,想要把表妹还给我姑姑。而现在的姑姑已经再嫁了,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我姑姑心疼我表妹想要抚养,可没有经济来源。 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