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闯红灯全责,我是受害方,事故发生地在沈阳开发区,被告居住地在沈阳皇姑区。请问提起诉讼是否可以选择在被告居住地,这样他不会以种种借口拖延,我住的地方也较近。
父亲乘熟人朱某摩托车,因车速过快与面包车追尾,造成父亲脑部受伤,医院检查脑出血,多次与朱某协调赔偿事宜,但朱某除在父亲住院期间送来的400元外拒付任何费用。后因医疗费用贵,父亲病情有所好转出院,但医嘱休息至少三个月,不得高空作业,不适随诊。之后赔偿事宜也是多次协调未果。父亲准备起诉。但因事故当时没有报
我方当事人被对方粤S JY618车主赵小丛交通事故肇事一案,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当事人负次要责任,对方对我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及经济损失不予以赔偿。现我方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请问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是先到交警部门调节?还是可以直接诉讼?事故出事时间是2010年8月30号,伤者出院时间是2010年9月13号?请问律师诉讼有效期时间到2011年9月?称为一年内诉讼期限?对吗???
09年6月底,甲驾驶的摩托车(后载乙)与丙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乙锁骨骨折,甲、丙无受伤,事后交警认定,甲负主要责任,丙负次要责任,事故后乙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3个月,丙的货车的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可是乙的医疗费已用了3万元,对余下的2万元,丙及其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甲乙是好友。乙因追不到钱,而要求甲垫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在2009年4月骑摩托车和一辆夏利发生交通事故住院,在5月出院,所有医药费全部由夏利车司机垫付,后来交警出的认定书说我是主要责任,但是我们双方一直都没有进行调节。夏利司机在2010年11月12日对我提起诉讼,要求我退还他所垫付的医药费和一些其他费用共计9000余元,请问我应该退还他吗? 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在网
我姑父今年九月发生交通事故,被撞成植物人。经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后,我方没有责任,对方全责。当时姑父住院时对方出了两万多,但是至今已经花费十多万,而且人已经快成了植物人。对方现在拒不赔偿,我该如何起诉请求法院支持我??
我去年12月份出交通事故,对方是小车,我是电动自行车,致使右腿胫台平台粉碎骨折,对方是主要责任,于今年三月份出院,对方只出2千元医院费,想要立案起诉,但因腿上的钢板未取出,不知何时超过诉讼时效?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