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比较支持政府的工作,新农村建设我比较支持。我有两套房子,一套在新农村安置房之内,另一所是我买同村的村民的,只是私下买卖,有转让协议只是没有大队公正。大队我买的房子说是租赁的,不享受安置房,但是按安置房多余的四百一平补偿,我感觉不合理,请问怎么办?
我是山西省河曲县刘家塔镇刘家塔村的村民,我村东面露天煤矿正在开采,东面现在正在搬迁补偿安置。我现在和我父亲还有弟弟在西面一个院里住,院内有六间窑洞,我们的户口是分开的,父母亲一个户口,我和妻子儿女四人一个户口,我弟弟也是四个人一个户口,房产权是父亲的,我现在在西面没有房产权,我东面有200平米的地基,
我老公是一家是城镇户口,06年在农村买了房子,现在面临拆迁,现在村里要办庄基证,但是说不能写我们的名字,只能写原户主的名字,怎么办?如果以后面临拆迁我们能得到赔偿么?
我老公是一家是城镇户口,06年在农村买了房子,现在面临拆迁,现在村里要办庄基证,但是说不能写我们的名字,只能写原户主的名字,怎么办?如果以后面临拆迁我们能得到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