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的时候和朋友共同开办了一个公司,投资200万 各占50%的股份,由于我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属于纯粹的投资人股东,我朋友是法人代表,在2008年的时候我朋友接了一个订单,在帮那个公司货物搞好之后,那个公司说货物损坏了,要求赔偿30万,在2009年通过法院判决赔偿给别人30万,由于这几年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朋友
你好,我老公在外面欠了许多我不知情的债,现在人又和小3跑了,讨债的人就找我
你好,我老公在外面欠了许多我不知情的债,现在人又和小3跑了,讨债的人就找我,用我女儿做威胁,这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还有他还让人打钱到小3卡里,他们这算共同?我要提供什么证据吗诈骗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事业法律法规实务文库》这是我被要求付款的书,一共3000多元。书是2010年寄给我的,当初我接到个电话,说他们可以提供这本书,我问过是不是免费的,他们说是。要钱的话我是不要的。好像说什么供参考。忘记了细节。给我寄书的人找到讨债的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我问过警察了,他说可以去派出所处理,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