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家拆迁。我和妈妈的户口很早就迁进去了。现在动迁组说我和妈妈不算安置对象,因为他处有房。事实是,我爸妈没有离婚,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是以前爷爷奶奶造的房子,后来原拆原还的,我爸用自己的公积金加爷爷的工龄把房子买下来了。
这种情况,我们算他处有房吗?应该算安置对象吗?
外婆家是私房。外公已经去世。外婆在世。
舅舅舅妈户口也在外婆家,他们以前单位已经福利分房过,但他们被算为安置对象。
我和妈妈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却被定义为他处有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私房拆迁的一些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在《动迁户定房预付单》上面已经签字了,但是后来发现给我们的安置面积不是宅基证上面的面积(少了大概17平方米),而是当时拆迁办的人过来实地测量的面积,但是在《动拆迁补偿安置宣传资料》里面明确写了安置面积应该为宅基证上面的面积,请问还有机会要求修改
祖宗私房,祖宗已亡,但有五个子女,其中一个儿子的女儿一家三口户口在内,现在拆迁,五个子女无法达成共识,拆迁办已发强拆通知,请问如果强拆,这一家三口有户口的怎么安置?
乙方租凭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需要为更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在经济上互不赔偿...请问,现这样的情况下 我还能得到赔偿吗?
我家户口在朝阳区惠中庵42号,2007年因奥运会拆迁,当时我婆婆家因价格没谈好没有拆,因我婆婆有糖尿病怕冷平房条件不好,从2007年就搬到我家住直到现在,现在我婆婆那又要拆迁,在这次拆迁中我能不能要到指标安置房?
我们村由于占地拆迁,当地居委会补偿款没给到位,我们多次找到居委会协商,他们都推脱,我们想写信给市信访办,如果行不通的话还想写到中央信访办,或者通过人大官方微博,请他们解决这个问题,请问这样行的通吗?
我们家这边因为轻轨线路要面临拆迁。现在我们村好多人家都已经同意拆迁,或者说已经签字了。我们这边拆迁政策是按宅基地给回迁房面积。三分地160平米。4分地210平米。我家的红色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本子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我父亲和我爷爷,我爷爷已经去世),批得是两户。上面写着两户总面积410平米。还有我
我家现在有一套私房拆迁。房子一共是300个平方,户主是我爷爷。这套房子在我父亲与前妻离婚时已做财产分割,有150个平方为我父亲所有。我父亲和前妻有一女归我父亲抚养,也就是我姐姐。后来我爸妈结婚后有我,但是我母亲不是上海本地的,我的户口跟我母亲,我父亲于10年前车祸死亡后我们的户口一直不能迁入上海。现在这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