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我案子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公布在案件里,我的隐私权你们身为法律网站的不会不知道吧,
我的案子通过认识我的朋友告知才知道居然公布在了这里,一个虚假的案子,拿着人为做假的证据,枉法的法官想怎么认定就怎么认定的案子。人们外人只会看案子的表面结果,哪个会知道这中间的真正实情!文强只是一个缩影!枉法的法官不知有多少!我不知我这个案子是哪个发布上来的,不管目的是什么,没有经过我同意,不应该把我
有人私自将我的个人信息发布到不正经的交友网站,内容不堪入目,我被人电话短信骚扰,请问他的这种行为属于犯罪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为此他要付出什么代价,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调查么?
事情是这样的。A在自己的百度ID资料上公布了自己的QQ信息,QQ资料、QQ空间是可以设置非好友不可见的,但是A设置的都是陌生人也可见。B则在自己的百度空间上传了相片,也是任何人都可见的形式。A的资料投放上去是为了说明A的年龄与自身行为不符合,而B的资料则纯属好奇。另外,资料投放之后12小时内已经删除了。请问这种情况
我是李景兵,你们已经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严重干扰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
我是李景兵,你们已经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严重干扰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我要求你们马上撤销该文章,如果继续影响我的生活,我会起诉网站和发贴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