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武汉一个建筑工地工作中意外受伤,医药费话费三千多元,误工时间长达近三个月,公司现在只支付了1000元医药费,未有其他任何补偿。 因是熟人介绍,给包工头打工,并非直接和公司建立用工租赁关系,故与公司及包工头未签订用工合同。 请问可获得哪些补偿?该如何获得?
52岁,男,在建筑工地被上面东西砸伤,致使多发皮肤脱伤,右侧肩胛骨骨折,右侧桡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伴尺骨小头脱位,现已出院。在本工地干活不到一个月,以前也是干工地活的。工地上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和工地的赔偿有关系吗?好像也没有劳动合同,如果需要赔偿,我们要针对谁,是包工头,还是建筑工地,我们是跟着包工头工
丈夫工伤死亡,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62岁,无兄弟姐妹,一个妻子,还有一个5岁的孩子,所得赔偿应该怎样分配。 所得赔偿是与公司协议,一次性赔偿,并没有走法律程序,所得赔偿应该怎样分配?母亲、妻子、孩子之间应该怎么样分配?
您好,我想问下和房东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应该怎么解决。我们合同规定的是男性不得在8点之后来房子。我们房东是男的,他经常晚上大晚上都来这里。到11点左右才走。这个跟他反映他无视。我们签了10个月的协约。想退房他不退押金。
我们是一家私企,工人刚到一周保险没有,合同没有,自己操作不当受了伤,手臂缝了8针,没有致残,医药费都是我给付的,医生也说了,恢复一段时间就没问题了,不会影响以后干活的,现在可以出院,工人不出院要7万元赔偿,我应该给多少赔偿金才算合理,请求解答谢谢
在公交车上被打了,没受伤,对方算不算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我应该怎么解决?
我是个学生,女,坐公交车,和一个老年人发生口角,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用手殴打了我的头部,用脚踹了我的腹部,还掐了我脖子……虽然没造成明显伤害,但是这是不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我是否可以报警求助?
各位好,近期去外出打工,工作中受伤,之后在外地住院治疗,医药费老板付过了,之后只发了半个月工资,完了还说医药费给报销,但是现在回到老家,还得修养三个月,是否可以索赔误工费、休养费,,这样合理么? 应该怎么解决? 请明文指出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