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在三十几年前去世·留下的宅基地房屋200平方,由于走得早没留下遗嘱,现有我大大娘居住(我大大爷在我奶奶去世前就走了),宅基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但宅基证在我大大娘手里,我奶奶膝下8个儿女~其中的两个闺女均已出嫁。由于房屋处临街位置,大家想共同使用,在三十几年间年集体多次大规模分宅基地均由我那几个大爷出面给集体要一份宅基地让我大大娘使用~她断然拒绝(就是给宅基地不要),想一人霸占并且在没有任何通知的的情况下擅自把老房子推到在原地基上丛盖~我父亲兄弟几人均不同意,随着时光的流逝经济的发展临街的位置变重要,但事情都还搁置着,现父母及我那几个大爷年事已高他们下面均有子女如果事情在搁置个几十年长辈都没了这个怎样继承,在一个我大大娘要是偷偷把宅基证换成她的名字怎么办,有效吗!你看看这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事情叙述如下: 我家有一条路下来到公路,约2米左右宽,以前能一辆农用车上去. 路左边的邻居(还是亲戚),94年的时候他们家在路边建了一间房子(瓦房)当时没有流屋檐(约50cm),其屋檐水滴到我们家路上,也就是没有把屋檐的领空部分留出,当时想都是亲戚,也没什么就没有提出.可是今年家里想把路铺成水泥路,他们家提出屋檐
我家的房屋是在农村,我也是农村户口,98年时我因为急需资金,与本村的一位村民订一简单合约,将三间大瓦房、三间小厨房售给他。但当时他未付完全款。五年后,对方又从我手上要回3000 元 现我不想把房子出售给对方,并想收回,我家的房屋土地证在我手上,而且没有过户。 请问我能收回我的房屋么?这是房产纠纷还是宅基地
因为10年前我爸爸买了农民的宅基地,今年说要拆迁,5月份的时候被起诉了,当时原告把地卖给了我们两家,分别签订协议,现在只起诉我们一家,后来又追加了另一家,但是另一家那个人一直联系不到,而且因为法官调走,换法官,所以一直没开庭,最近新的法官找我们谈话,原告和法官可能都想早点结案,所以原告说先只起诉我们一
房屋和宅基地因为经济纠纷被查封,已经五年,法院迟迟拖着不给解封,怎么办
当时因为被告人和原告有经济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人还钱,并查封了房屋。房屋为被告人全家拥有,只有一套,所以法院没办法强制执行,后来证明宅基地产权为被告人儿子所拥有,查封已经五年,但法院一直找各种不成立的理由拖着迟迟不给解封,我们应该怎么办,能不能走法律途径,告法院。钱尚未还给原告,因为还有其他纠纷,这个
宅基地是公公和婆婆七几年申请的 ,现在公公已去世, 婆婆是户主 ,我们有分家协议; 房屋是我们自己建的:我爱人自己翻建老房, 又盖了几间。协议房屋归我们 请问我们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
九六年,我父亲经我二姑介绍花费五千元购买了我大姑的房屋基地,未签署买卖合约,房屋收据由我大姑保管,十五年后的今天,由于我们房屋面临拆迁,需要补签买卖合同,我大姑以收据丢失为由,开始时同我父亲索要五万元赔偿款,后又改变主意,由他儿子出面拆迁我们家的房屋。这里注明一点,1.房屋基地现登记名为我大姑儿子的。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以成家并且媳妇孙子跟我们在一起是农村户口,小儿子户口另外分开了在本村不过是非农业户口也成家媳妇孙子户口都在外地不在本村,今年我自己立了份假的分家协议书把老房子分给小儿子,大儿子另批了块地基建房,现在地基批下来了,现大儿子不同意原分家协议书(注:原分家协议书两儿子都未本人签名,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