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县城边缘,2000城市扩容,我家现在居住地纳为规划区范围,我家也在2002年进行了农转非,2007年我家新盖了房屋,并依法取得了房产证,2013年政府拆迁,由于我加房屋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请问既然我家已被纳为城市人口,为什么拆迁还按照农村房屋拆迁办法补偿。
我家是农村的,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婆婆的房子,换房照之后,集体土地使用证变国有土地使用证,我想问如果房子动迁,我们这还算是农村房子吗?农村该给的车库我们能得到吗
??有种村民认为地皮不是自己的,买单元房没着落,买地皮自己盖,旧了就拆,祖祖辈辈,是这样吗?
1974年我们村组的农用土地划拨给乡政府,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还是国有?
1974年,我们村组的土地划拨给乡政府建办公室、礼堂、食堂等等,现在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还是归国有?乡政府有没有权利把办公室、礼堂、食堂等买与他人,然后他人来建商品房出售? 如果属国有土地,是土地一划拨就自动变成国有土地的,还是要经过另外的复杂办理手续?如果要另外的手续,需不需要征得我们村组的同意
跪求解答:荒山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地上物补偿费归村集体还是承包人?
公路建设,荒山承包期内土地被征用,地上物补偿费归村集体还是承包人?要根据那条法律?能详细列出来吗?非常感谢!
我家马上要拆迁,我执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土局签发),和房产所有权证(市房产局签发),现在说要按集体土地拆迁方案,理由是以前这块地是集体土地,请问政府这样合理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注:我的土地证上没有“撤组剩余”四个字
本人全家是非农业户口,在县城有并且是唯一的一套住宅,土地证是1985由本县的区政府发放的,当时还没有土地局,并于1992年办理了县政府发的,请问这种土地的权属性质是怎样的?我现去土地局换证,他竟说我这个用地性质不好界定,我的临居以前也和我的证是一样的,他们也都换了不过是早几年就换了,我跟土地局说我不是村民我怎么会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是不一样的,现在南京市秦淮区政府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具有法律效力,他们说这个实施细则仅仅是法律爱好者的
集体的70年大产权房子,土地是国有经过合同变更得到的,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开发商说是产权是集体的,但是是70年大证的,并且让我们自己去办理房产证,他们出全部的能提供的材料,土地是国有的,我一直担心这是某个单位的房子,但是他们说不是,这样的房子能要吗?是正在施工的房子
我出钱用我亲戚的名字在他们村购买一栋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请问我跟我亲戚之间是写买卖合同还是代购合同好
我出钱用我亲戚的名字在他们村购买一栋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请问我跟我亲戚之间是写买卖合同还是代购合同好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