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现年70岁已是癌症晚期病人,已做完第一次化疗,医生说他的生命只能以月为单位,他至今单身无子女,去年年底单位分得一套100平经济使用房,因他的身体状况还有经济能力有限,于2009.2.12.办理该房子的揭按及担保等一切手续都通过公证委托由我代办,首付款也是由我银行卡提现转给他单位帐户,按揭还款是用我哥的银行卡,但我以后会定期把按揭款汇到我哥银行卡去付按揭.产权是用我哥的名字,但昨天我哥说他还想结婚,特别说明他的性格于众不同如果叫他写什么遗嘱之类他是不会写的..请问如果他真结婚他的再婚妻子有权继承该房产吗?我该怎样做产权才能归我个人,我的4位姐都知道我哥没能力付首付,是我出的首付款.谢谢!
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未取得产权),婚后该房拆迁取得一笔拆迁补偿款,后用拆迁款另加了十几万买了一套房子,请问该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只有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请告知法律依据! 后买的这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有影响吗? 可否就法律依据讲得更详细一些
我是单亲家庭 由母亲带大 母亲近日购得一107M新房 我马上要结婚了 由于母亲有过离婚经历 与父亲财产纠葛不清 以免将来我也遇到这种问题 所以新房产权办理的母亲名字 就算将来我离婚 这房子产权是母亲的 也不至于有所散失 最日听闻房屋购得后 如果产权人未婚 在法律上将讲是属于婚前财产的 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将来出现离婚
我现在居住的房屋,原来产权所有人是我哥哥,我于03年支付给他6万元,由于他要贷款做生意,于是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他写了承诺书,承诺书上已经写得很清楚,收取的金额,房屋产权归我所有,并且有他的签名(但是未公证)。现在我想出让此处房产,由于其仍然在贷款,经协商,他仍然不同意过户房产,我想请教王律师,我可以
我刚结婚半年,现在公公出首付钱给我和老公买房子,贷款我和老公还,房子写我和老公的名字。但公公要求私下签一份协议,说明房子的首付款和装修费由他出,还贷款由我和老公承担。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签了,房子的产权属于谁?假如以后离婚,房子怎样分配?上述协议又会起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甲方:XXX(与乙方兄弟关系) 乙方:XXX XXX(夫妻关系) 2010年4月,甲方(利用乙方姓名)在县城购买85.3平米的住房一处,共需人民币十八万一千五百七十六元整(181576元),为明确县城房屋产权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特达成以下协议: 1、购买县城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2、县城房产证名字暂为乙方(202
89年由父亲出资购买了房屋土地,由于建房的资金不足,当时向舅老爷家里借了7000元,和两车沙子。房子建成后,在父亲不知情的时间,办理房子的房产证由奶奶做主办给了舅老爷。现在父亲想要回房屋的产权,但是舅老爷家里不同意。
您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房子是二十年前我二姨帮忙办下来的,产权归于我二姨夫,可是在几年以后我父母交给我二姨一笔钱作为买房子的钱,可是当初碍于亲戚关系没有办过户手续,但是大家已经知道房子是我们的了,如果我家拆迁时我二姨来和我们争房子的话,那我们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我爸爸兄妹四人。爷爷奶奶生前有五间房(以前他们没有什么产权证的),两间自住,另三间是连在一起的,分给我爸和叔叔。后来叔叔家先拆了三间的一半翻建了新房(当时有政策要建房审批申请了)叔叔估计是用他一家名字申请的。两年后我家将1.5间也翻建了,当时审批申请时是我们一家的名字。爷爷奶奶还是住自己没有产权的2间房
律师您好,我这有一处房产准备往外卖,可房产证上的涉及用途写的是“公寓” 没有写明使用年限和权属性质,请问这样的房屋是多少年的使用权限?
2000年我从亲戚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一直无法过户。原因是她们在离婚时,并没有明确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写的我亲戚的名字。以前国土局的人说,因为是她们离婚前的财产,必须要她前夫一起来才给过户。但她们离婚后一直没有联系,无法找到她前夫,所以也就一直没有过户。据说新的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