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前是凭租用公房凭证上的名字就可以直接加进户口薄里,现在动迁,冻结了,不给加到户口里。租用公房凭证上的人能算安置对象吗?动迁组现在就咬定要迁进户口才给安置,说是新政策,我们这边房子里实际居住的有2个人,户口上有5个人(包括实际居住的2个)另外三个就是公房租用凭证上有,但未迁入户口,其中一个他出没有房,并且今年刚结婚生了孩子,这个怎么算?动迁组坚决不肯给安置,他们这么说有法律依据吗?如果真的到最后上法院的话,我们胜算大吗? 2.另外,租用公房凭证上写有一个独立卫生间,没写面积(动迁组说在物业那边查到是5.9平方,但是我们个人去查,物业不给查,问动迁组要复印件也不肯给)。在10几年前我们买进去的时候已经被改成亭子间,实际面积是9.1平方。现在在算建筑面积的时候,这个亭子间什么面积都不算,只给一个补偿款。 现在动迁组说这些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他们只根据现在的政策走,现在虹口区的政策就是这样,没写面积都不算,户口没进去都不给安置。 没有积分了。。麻烦各位律师给点建议,因为已经到最后期限了,接下来可能就是面临强迁。
上海浦东,2010年已动迁,家中有90岁老奶奶,拆迁时人口平方一分为二给我家和二叔家,所以两家的安置人口协议书都有奶奶名字,之前亲戚内部有沟通,但关于奶奶住房遗产给与意向没有做过公证。 90多岁老人已意识不清,不大认人,但衣食起居活动正常,现住敬老院;奶奶共有子女6人,各子女关系比较冷淡。 由于动迁房至今未
沈阳市皇姑区,老房子动迁, 房证只有一个,住兄弟两家人,每家3口人一个户口本,房证上是弟弟的名字,两家人都在房证上有记录, 问动迁能否申请购买两套回迁房
此次婆家动迁分得五套房子,在面临办产证领取五联单之前,公公说要自己家庭内部先写个协议如何分配,然后签字按手印,第二天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我公公还找了村里的村长当见证人,签了字。现在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反悔余地,我是否得到了我应有的份额。 协议分配如下:1、一套三房二厅的上我、老公和婆婆三个人2、另一套三房二
情况介绍:动迁房系市区公租房,动迁房户口内现有兄妹二人,哥A(一级智残),妹B(四级智残)。公租房租赁人为A,B之父(已过世)。C为A,B之姐姐,户口系婚后从动迁房内迁出,现为A,B之法定监护人。 问题一:动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时,C的名字能合法加入吗? 问题二:动迁有购买二套安置房的配额,但由于购买力及C需要就近
我家系动迁户,今年刚分到一套高层顶楼的安置房。小区内所有的房屋均有两间卫生间,除了顶楼房屋之外。顶楼只有一个卫生间的原因:顶楼上面有个阁楼,在通往阁楼的地方造了楼梯,原本楼梯的位置直线往下是整幢房屋的卫生间排水管道,因为造了楼梯所以这个位置不好造卫生间了。1、当初我选房的时候,房屋平面图上标注了两间
老师您好,我们黄浦区18号地块,这次要动迁,我们家一共补偿在200万左右,但是我们有5个家庭,9个户口,现在动迁组让我们自己解决补偿款的分配,我们怎么办,怎么提出合理要求
我爸爸私房动迁,土地证上他一个人.户口本上爸爸,哥哥嫂嫂侄子.我共计五个人.妈妈五年前去世没有遗嘱留下.可是现在动迁了我却没有安置居住地.爸爸一个人说了算.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和我母亲与我父亲之间有很深的矛盾。目前我们在杨浦区宁武路有一套老房子要拆迁(私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和他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现在他瞒着我们和动迁组签订了协议,并完成了选房的流程(新房选在南汇,有两套房子)。我们认为根据政策由于我的户口也在里面,所以我应该也是动迁的安置对象,所以
我和我母亲与我父亲之间有很深的矛盾。目前我们在杨浦区宁武路有一套老房子要拆迁(私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和他的户口都在这套房子里。现在他瞒着我们和动迁组签订了协议,并完成了选房的流程(新房选在南汇,有两套房子)。我们认为根据政策由于我的户口也在里面,所以我应该也是动迁的安置对象,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