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人和另一女老伴同居20年,现男老人去世,女老伴要求男老人的子女给女老伴房产和土地,因为女老伴拿出20年前男老人给女老伴写的婚前房产,土地赠与书,农村流行这个,因为如果不写就不嫁。后查证两人结婚手续不全,属无效婚姻。女老伴已把男老人子女告上法庭。我的问题是这份土地赠与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女老伴能否得到土地和房产?
老太太生前一直与其次子和次子媳妇生活在一起,老太太生活完全能自理,并不需要其次子照顾起居生活,2010年1月老人突发脑梗,昏迷时仅有其次子媳妇在场,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 老人的葬礼结束后其次子想要独占这处房产,老人的其他子女不同意其次子继承房产,老人的次子现在不搬出,也不与老人的其他子女办理
老人先去世,后在拆迁时有老人的补偿,这算是他的遗产吗?子女是否都有权继承?
老人先去世,后在拆迁时有老人的补偿,这算是他的遗产吗?子女是否都有权继承?
我姥姥肺癌去世,她有3个儿子2个女儿,我妈妈先是照顾07年去世的姥爷后是姥姥10多年,看病、买药、看护,陪护,包括出钱搭力,非常孝顺,众所周知,姥姥生前就说多给妈妈分遗产,但后来无法说话,所以这事一直就放着,妈妈心里觉得一切凭良心就好,但姥姥现在去世了,我的两个舅舅死盯着这钱,生前不出力,连老人的边都不沾
我外公外婆只有五女儿,并且都已出嫁户口迁出,今年俩老都去世了,如果近年他们的土地征收的话女儿可以分钱吗?老人的赡养和善后都是女儿分摊的村里没出一分钱。
请问律师:1.老母去世后,请问这w元是老母的遗产还是属于老大的遗产?由谁继承?
有三兄弟和老母亲,家住城郊。老大,农,年过古稀,因未婚孤老一人,所以与老母共同生活,二人同吃,两人同一本户口本。老二,全家城镇户口,住在城里。老三,城镇户口,但其老婆和三个儿子是农村户口。老母、老大、老三全家,均住在老家同村同组。老母05年去世。老母去世后的07年,政府征田,其中老母名下的承包田被征得款
上个世纪老房拆迁时,兄弟俩商量好愿意带老人生活的拿大套,另一家则拿小套(没有文件证明或公证)。经协商,哥哥拿了小套,弟弟用了老人的工龄拿了大套,并一直带着两位老人生活。房产证为弟弟一人的名字,房下两个户口:老人与子女分别立户。如今老人全部去世,若弟弟要卖房,哥哥有权要求分得与房屋有关的财产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弟弟现在一家都已住在外地,老母亲瘫痪在床又突发脑梗.期间治疗费用一直由我和我妹妹承担.弟弟近期表示不愿承担老母亲的任何费用,并可以立下字据主动放弃他的继承权(老人还未过世).字据如下: 张贤飞(我弟弟) 自愿主动放弃 张一桓(我父亲已过世) 和 童立群(我母亲) 的遗产继承权,从今日起不再
爷爷2012年去世 四个子女 奶奶不是我亲奶奶 老叔和老姑是后奶奶生的 爸爸和大姑是一个妈的 爷爷没去世前 房子一直都是老叔占着10多年了,房产证上一直是爷爷的名字。而爷爷去世后 老叔 曾想过户房子 后奶奶当然是想把房子给他自己儿子 后奶奶也没有和他们一起住 而是他们给她出去租房子, 请问 这种情况 我爸爸 也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