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住房,当年买价86万,首付26万,其中父母共拿出16万(包括10万现金,女儿暂存在父母地方的2万元养老保险和4万元股票),女儿共拿出10万。
该房子余款60万按揭代款,每月需要还房代4000元,父母与女儿双方各承担2000元。
父母在拿出首付并承担每月2000元房代还款时,与女儿、女婿双方共同签订一协议,协议中女儿、女婿、父母四人共同签名。
协议大概内容如下:
1. 女儿、女婿要让父母好好养老,生活和睦,在父母百年之后,该房产所有权归该女儿所有(父母共有三个女儿),其他两个女儿无权拥有该房子所有权。
2. 如果女儿、女婿让父母生活的不和睦,父母有权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
请问现在父母身体健康,该女儿有意排挤父母,想尽方法从身心上折磨父母,父母现在想拿回这套房子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现在与该女儿平等协商已没有结果,需要走法律途经,请问如果按以上协议起诉,父母胜诉的机率有多少,父母胜诉可以拿到百分之多少的房产。
谢谢
请问除了去法院起诉女儿 还有什么其他渠道 已协商没有结果
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下面律师说的 如果主张要回 可以要回多少 要怎么计算
想处理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属于自己部分的房产,对方子女不同意,请问该怎么办
再婚老伴去世了,老太太想处理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属于自己部分的房产,对方子女不同意,拒绝签字,老太太请问该怎么办
我现在和哥哥共同供着一套房子的按揭款,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哥哥和嫂子的名字,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哥哥他们买的,但以为他们不能够独自承担每月的按揭费用,所以经一家人的商量,让我分了房子面积的36%,然后按揭款也按照36%的比例每月交给哥嫂由他们存入银行(按揭开户是嫂子的名字),房子的装修费用和借的首付款都是按照
里哥哥和年迈的父母。有一片共同的草场。现父母想把属于自己的草场分出来
我是牧区的。家里哥哥、60多岁的父母,还有我(妹妹)。家中有我们的草场。以前的户主是我爸爸。但是我们离开牧区好几年了,我哥哥就把户主弄成他了! 哥哥不孝顺,不给父母物质保障。所以,我的父母想把草场中属于他们老两口的那部分草场分出来。。。。。。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根据新婚姻法,女方家产证为父母和女儿。如果女儿婚后父母哪天想去名,去名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
根据新婚姻法,女方家产证为父母和女儿。如果婚后父母哪天想去名,去名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里 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 写自己子女名字的房产 属于共同财产么
结婚之后,房子由男方家长购买,房产证上写自己儿子的名字,算共同财产么。
1.儿子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为了孩子念书的问题,想变成无房人士只能把房子过户给父母,这些手续怎么办,要交多少钱, 2.将来儿子怎样才能得到这套原来属于他自己的房子?到时还要花多少钱?(家中只有一位姐姐已组建家庭) 3.如果将来父母把他们名下所有房产继承给儿子,儿子再把这些房产卖掉,要交什么多少税?
父母离婚时协议将房产给女儿,但房产未过户,之后父亲去世,那么房产应该是怎么处理,是属于女儿?还是应该
父母离婚时协议将房产给女儿,但房产未过户,之后父亲去世,那么房产应该是怎么处理,是属于女儿?还是应该作为遗产分配?
按照现在新法律,我父母出钱在我婚前修建的房子,现在过户到我一人名下,且我已结婚近10年,这部分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