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人,醉酒驾车致一双儿女死亡,一审法院定刑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定刑,附带民事起诉的, 肇事者不给赔偿,该怎么解决?能给赔偿吗?有大概的赔偿标准吗?
交警认定肇事者为全责,法官说;只能判赔丧葬费,女儿11岁,儿子7岁,姐弟一共44000元,别的只能自相调解,不给赔偿,也没有办法, 只能这样 定刑啦 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
律律师你好,2012年9月6日凌晨3点左右,台州市玉环县坎门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当晚 在坎门新村菜场山洞一辆小车急驶而来将1名在路 边的骑自行车的人撞 到,然后加速逃离现场。伤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醉酒驾车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肇事者应付何刑事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什么算交通肇事逃逸,肇事司机在撞完人后驾车逃走,过了一会又开车回到事发地点,有目击证人,这算逃逸吗?还有肇事司机醉酒驾车,致人死亡这样能判多少年,大概赔偿是多少?
我是受害人,醉酒驾车致一双儿女死亡,一审法院定刑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定刑,附带民事起诉的, 肇事者不给赔偿,该怎么解决?能给赔偿吗?有大概的赔偿标准吗? 法官说只能判赔丧葬费,别的只能调解,对方不予赔偿,也没有办法,新刑法有这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