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现新旧法人代表经协商,一致同意:1、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等均不做更改,只是公司法人代表由张三和李四变更为王五和赵六。2、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王五赵六承担,张三李四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免责。
张三欠我10万,李四欠张三工程款20万,我和张三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我向李四要钱,李四承认欠张三20万,但得2年后才能支付。于是我将债权转让协议和通知书EMS李四。现时间已到2年,我去问李四要钱,李四说20万早已经分多次给了张三,并拿出一份张三签署的说张三和我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说明。我该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转让其与XXX民间借贷的债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XXX拖欠甲方款共计___________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甲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债权
法院判决已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以下所写是否有效??法律是否认可??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转让其与XXX民间借贷的债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XXX拖欠甲方款共计___________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甲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债权
本人为了尽快解决(我是申请执行人)正在执行当中的案子,想买另外一个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因为方方面面的原因在债权转让协议当中不想写明我买债权的价格,请教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我俩是同一个债务人)谢谢
原民事判决有两条判决,其中第一条是支持我方债款请求,第二条为支持对方债款请求。判决生效后我方找到新的证据证明对方诉求的债款是不存在的,所以当时就到检察院抗诉,成功抗诉后又经法院再次下达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为维持原有判决的第一条,撤消原有的第二条,那么现在我想问的是我要进行债权转让时,究竟是转让原有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