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发生在本村有一件比较特别的事情需要劳烦各位细心看看我下面内容,看看有没有那位可以帮帮我们村的问题。 我村为自古至今98%村民是同一个姓的村民,同出于一个太公。本村分为二个队,一直以来两队村民之间和睦共处,从来很少发生较大的争议。由于本村现在因为土地确权的事情,另到本村两个队的村民因权属问题发生了争议,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现将原因起由一一告知有关部门,希望可以得到完善的解决。 事情原因: 本村有一座小山丘。自从分田到户以来此山就属(二队)经营管理。一队一直也没有人去种植任何植物,一队只有部分山坟在此山上安葬。此山一直没有领到任何山林山权证。现在有关政府部门人仕到我们居委是重新整理确权问题,所以现在问题点就开始产生了。以下为两队之间争议的说法: 二队村民及总体概括说法:(此山权属二队所有)。 以下为上呈二队评论点: 1.此山一直以来也是二队人仕种植,一队并没有人种植任何东西,此山权属二队所有。 2.此山一直以来是旱地,不属山林,所以不是集体的。 3.分田到户的时候,那时二个生产队就分好了两队之间的山地及田亩。 4.此山上现在种植的东西,还是二队收租。此也证明权属是二队的。 一队村民及总体概括说法:(此山权属集体所有)。 以下为一队评论点: 1.此山以前生产队时(大约是1961年前),是集体在此山上种植玉米。后来分田到户就把山及田分开耕种及经营。 2.以前一起耕种的山上,一队耕着的山领了证后为什么证也是(集体所有)。而且以前一队的山种植部分比二队多的山也是集体所有证,为什么现在这个山就变成了你们二队的山了,由此至今,没有一个证写着二队所有的。就算这个山是属旱地,也不能说权属就是二队的,因为当时分田到户时,生产队没有那个条文写着是谁的山和田,更没有任何依据写着这个权属就是二队的。只能是说分地到户,给二队经营。权属是集体的。 3.此山未得到国土及林业部分确权,现在还不能证明此山属旱地还是林地。 由于上述不同的争议问题,另到本村村民两个队之间村民不团结,不和睦。请问这权属是集体的还是二队的。
钟某在1973年前耕种一遍因修建县道公路时,公路外侧泥沙荒坡,到83年大力栽桑养蚕,钟某在这遍地上又栽植桑树,果树,至今30多年,由于时代发展,这遍地增值,村和组想来收回这块,钟某因一至以来没有任何证件证明,只有一遍林木可证。 因此特向您咨询,该地权属归属,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请教些农村土地问题。我祖辈第一代(民国初期)开始来到本屯就开发这块荒山地并住下来,我的祖坟都放那块地上。1958年土地合作化后,临近的几个屯都集中到我屯搞生产,有一户临屯人家搬过来就建房子住在我祖辈的那块地上,1986年这户人家又搬回原屯居住,我祖辈最先开发的这块地也分为这户人家的自留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请教些农村土地问题。我祖辈第一代(民国初期)开始来到本屯开辟这块荒山地并居住下来,我的祖坟都放那块地上。1958年土地合作化后,临近的几个屯都集中到我屯搞生产,有一户临屯人家搬过来就建房子住在我祖辈的那块地上,1986年这户人家又搬回原屯居住,我祖辈最先开发的这块地也分为这户人家的自留地
一份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背景:出租方(本人老父亲,无甚文化) 承租方(本村某人) 承租方租赁土地时口头承诺:先签订协议支付相关费用,今后租赁同村其他村民土地时支付的租赁费与本协议有差距的,按照支付其他村民的费用补齐差额。 签订时间6年前 现承租方拒绝支付相关差
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所作的认定是否合法?
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所作的认定是否合法? 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涉案土地实属变更登记范围,因外国申请人冒充村民小组成员骗取划拨集体土地并初始登记的原土地证被土地管理局自行注销,存档的新土证未见填证机关签章,未见市政府签章而无效。土
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迳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所作的认定是否合法?
原审法院并未对涉案土地房屋之权属争议进行审理,迳自在原审判决中作出“位于X X市X X镇中心老街的X X楼的产权属于X X华侨林某花” 的认定是否合法?
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县里说我们村里要搬迁,村里的村长和几个村民代表就和政府签了同意搬迁的文件和集体土地变更国有土地的文件,但是之后的和开发商的协商一直没有成功,现在村里人都不愿意搬迁了。但是之前村长他们签的文件还算数吗?会对我们村民今后的生活有影响吗?集体土地变更了之后。是不是我们的地和房子都已经不
我和老公结婚2年了,现他家里生活用地土地准备征收了,而我的户口还没签进来,他离婚后前妻户口还没签出去,征收的话我能得到赔偿,分的到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