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电影公司系统的职工,按照国家和市里的要求对电影系统进行改制,单位在改制程序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没有召开过全体职工大会,没有按照国家对文化企业改制的文件精神改制,没有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2012年9月,在职工们寻求解决问题的时候,单位单方面与我们解除了劳动关系,养老和医疗保险也停止了缴纳,这样的做法是强制的,是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相抵触,国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里规定可以给职工强制买断,致使职工们的生活陷入了非常困难的境地。 我们到信访局上访,有关部门在没有向我们的职工们了解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做出了答复,我们对此答复不服,到省信访局上访,被省信访局以企业改制是地方政府的行为为由拒之门外,职工们又多次到市委市政府,想请领导们了解单位改制的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可是至今也没有见到市委市政府的领导。 请问我们职工应该怎样维权。
您好,我爸爸原是本地种子公司职员,后单位改制并到农委,现爸爸因病去世,按规定,抚恤金及丧葬费应是20个月工资,但农委声称原单位不存在了,农委没有抚恤金丧葬费这块的预算,且政府给农委每年的财政拨款才10万,不能按规定办事了,给解决一万多就差不多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改制后原单位职工不应和农委一样的待遇吗 ?
我们单位是一家国企,以前我没怎么重视职代会的职能,最近才发现职代会对单位很多事情有影响,甚至决定了管理层的组成等,并且我发现职代会召开前,某些人都和部分职工代表通了气,目前我们单位职代会没有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是受一些人操纵的,想问您国家对职工代表的产生有明确规定吗? 如果不是按正常程序产生的职工代
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代表表决大会,股东代表能否委托他人表决?
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大型的城市更新改造而召开股东代表表决大会,公司取纳个别股东代表可委托他人表决,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是这样的,去年12月召开职工大会讨论决定我市场的临街门店每间每年的租金为6000元,但法人代表私下给商户开白条降价,且没有加盖公章,这种行为有效吗?
大家好 我是成都市青羊区物资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1997年单位叫我在家待岗,每月发生活费150元(后只发124元),我迫于此情况与单位签了3年待岗协议,2000年协议满后,单位以种种借口不要我回原单位,2001年10月30号才叫我回单位开改制安置会,并下令2天办手续,否则自动离职。请问这样的改制程序合法吗?
我单位在2007年7月份改制,导致三十几个职工待岗。家里关系网好的都调进好的事业单位。我们待岗职工都统一挂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每个月什么都扣除之后还有850元的工资,这次的加工资只加了退休职工的1000元钱,我们只加了200元。如果我们想去“劳动人事局”说道理,要怎么说
为经承包人同意也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是否有权代表村民签订林地转包合同?
刚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制不久的1984年,当时为了配合县乡两级发展国营林场,村委会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就代表农户跟林场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当时约定的承包期限是长期。2005年的时候村委会又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跟林场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新协议把原约定承包期限修改为50年。现在村民要求废除该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