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3月在户口所在地吉安市办理离婚,08年因工作原因户口迁入南昌市,现要贷款买房,南昌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的证明时间是从迁入日08年12月15日至今,而04年3月至08年12月15这段时间的婚姻证明是不是必须到原办理户籍所在地吉安去开呢?因为户口已经迁出,吉安还会开这种无婚姻登记的证明吗?
结婚证丢失,结婚登记档案又无法查证,政府又不出具婚姻证明的离婚咨询
我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现夫妻感情破裂,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由于结婚证丢失,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无法查证结婚登记档案.我希望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出具无法查证结婚档案的证明,乡镇人民政府就是不出具这样的书面证明。我又去了县档案局查证,县档案局出具了一份无婚姻登记
我是河北人,头婚,现在已婚,是涉外婚姻,要去台湾,需要开一个结婚前无婚姻关系的证明,但是河北省民政厅不给开,我到底应该去哪个部门开?
我2006年在他们岳池乡政府办理的结婚证,现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因为两本结婚证都遗失了,去到当初婚姻登记处查档案,档案也丢了,有结婚证彩色复印件,请求乡政府开证明,不开不说,态度极其恶劣,请问,我们的婚姻还有效吗?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谢谢答复 因为是乡政府,当初也没有电脑存档,现在什么资料都找不到了
我户口是在广州学校的集体户口,在广州越秀区登峰街道。男,未到适婚年龄22周岁。已办理未婚证明,但银行还需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居委不肯出申请证明,最多用纸写明证明我是无婚姻状况。 用于在清远的房产交易,银行需要未婚证和无婚姻登记,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根本没到适婚年龄还要办无婚姻证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