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借朋友30万,朋友称其做生意,后破产,2008年9月离婚,余下财产归前妻和一女一儿所有,2009年其还款7万,之后未还过,至今还欠23万,欠款人已经联系不到,经人打听他在外地当一名警卫,基本已经没有偿还这23万的能力。他和前妻的离婚协议也写明两人今后没有经济关系。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要回我的23万呢?
他本人没有偿还能力的话,到法院起诉还有意义吗?
我爸车祸去世无遗产继承。奶奶,我,后妈,妹妹得到了死亡赔偿金平分的。父亲生前借的别人钱原告已经保全了死亡赔偿金,现在又把我老婆名下的财产给冻结了。法院这么做是不是合法有什么途径可走
朋友于2010年1月10日向我借取现金20万元,有借条和银行转账凭证,目前还欠8万余元,他目前已离开当时发生借款的事发地,我现在想起诉他,是否需要到当时的事发地法院起诉呢?
我的一位朋友2010年借我一笔钱,当时打了借条,也说明很快会还,借出的是现金,没有银行转帐,也没有其他见证人。到目前为止这笔钱迟迟未归还,他当时的电话号码也联系不上,我现在能不能走法律程序要回这笔钱?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的话,程序上怎么走?
刘律师你也想和您咨询个问题: 我的商铺门市房屋前几年出租给一个卖玉器的商家,这之前一直正常出租,收租、到2013年2月21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合同中有一条是:如对方下年继续用,租用要提前一个月告之“可是到期时我联系对方,就说不在本地,并说继续租,可对方因有柜台和毛石器等一房屋中存放,我每一个月联系对方一次
某某甲于七月十九日向我采购设备A一台,价值一万五千元!欠条上写明七月二十四号前付七千元,余款年底结清(已付七千)!因工作需要,甲方于九月二十八日提出以设备A更换价值三万二千元的设备B,再补足差价二万五千元整!其中断断续续已给一万一千五百块,还剩余一万三千五百块未结清,口头说好年底结清,未打欠条,但当时
我是周口养鸡的,在2012年4月我们附近的养殖户委托我们把刚开产的价值8万元的鸡蛋送到舞阳三丁鑫通乡巴佬有限责任公司,到收麦时他说不做了,让我们把剩余的拉回来,可是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他说不拉就不给我们货款,没办法我们把剩余的拉回家由于高温看着是好好的鸡蛋都发黑了,损失了1万多,剩余6万刚开始他说欠几天,总是
债务纠纷,2008年他向我借款3十万做生意,破产之后离婚,余下财产全给前妻和儿女
债务纠纷,2008年他向我借款3十万做生意,破产之后离婚,余下财产全给前妻和儿女,现在找不到他本人,欠我的钱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