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桂林灵川的,家有五口人,因为县城规划需要征收我们所有的土地,在安置地的问题,只有我奶奶一个得到安置,而我们四人都未得到安置,这样做,政府及村里是否违法,我们应当怎样才能要回我们的安置地?
为什么没人回答啊!真怀疑这个世界有无正义感?
户口在农村老家,最近旧村改造,安置房与村委有纠纷,村委以本人多年不在家为依据,不分安置房,没有其它政策优惠,另外村委态度极其不好,村委是否涉嫌违法,我有什么依据提起诉讼。
户口在农村老家,最近旧村改造,安置房与村委有纠纷,村委以本人多年不在家为依据,不分安置房,没有其它政策优惠,另外村委态度极其不好,村委是否涉嫌违法,我有什么依据提起诉讼。
请问 现在农村的拆迁安置到底是怎样赔偿的? 还有就是去年通知我们接房子时我们就接房了 那时我们补的是3200元一个平方给开发商 然而他们今年接房子的有的补3000 元一个平方 有的是补2800元一个平方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还有那个具体的给农民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赔偿呢
我老婆在外打工买过五险一金 现在老家政府征地又需要用安置补偿款强制买农村那种养老保险 这种有冲突 合法吗 还有就是我可以要求不买 可不可以要求政府退回补偿款
我们村要进行新民居改造,村委会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就直接发布安置补偿协议让大家签字,开始的时候说回迁楼是集体产权,没人签字,现在又说是大产权,对于回迁楼的产权问题只是空口说,至今也没个依据。 补偿大概是这样的:每户宅基地0.35亩以内换210平方米回迁楼,0.35-0.7亩的部分每平方米2700元,0.7亩以外的每平方米
因为镇要大开发,我们村土地被征,政府补偿一块地给农民,农民想用这块地建设房子,请问这块地是否可以由村民建设房子,目前这块地已开始动工,打地基,城管不让建设,请问城管符合法律要求还是村民符合,还是没有到城管那边打理,走走后门才引发的不许建设等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2013年对农村承包土地拆迁安置的赔偿标准,国家修路,我们的房子正好要被拆,房屋建于2004年,承包土地合同是30年,但是我们户口不在这,村里面官员说我们不属于安置户,为什么呢
交付的安置房有质量问题 经过整改还是有问题该怎么办?政府的施工队也不想管了
今年6月底拿到的安置房 在拿房前也不允许安置户去参观我们的安置房,结果拿到房子一看,质量问题太多,比如:墙体的表面严重不平整,直接在红砖和剪力墙上就抹白灰和腻子了,门框上也有烂的地方。经过整改墙面上有些地方重新抹了沙灰,但是就造成门框的装饰条和墙面一样平了 以后还怎么做乳胶漆,门框上原来的烂的地方依
事情是这样的,邻居家家人去世后在他们自己的地上建了坟墓。坟墓建在我家后面的地上,我家后面的那块地属于邻居家。现在的问题是邻居家的墓正对着我家后面的窗户,一开窗就能看到,对我们家生活影响很大,而向乡政府举报,相关人员不愿把事闹大为由推脱了。 关于这件事,我想问的是: 1.农村的土地能私自用来当自家的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