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最近想离婚,因为实在是承受不了压力,由于我和他是经过别人介绍认识的,当初,我就说要他做上门女婿,我们于前年在我们江苏老家办理了结婚证。婚后,他就开始大肆挥霍无度,由于他是做建筑工程的,期间一直要我帮他借钱解急,我前后借了6万多,还把家里父亲留下4万给他用了,最近我才知道,他背着我从7月份开始借了30几万的高利贷用于吃喝嫖赌,光是利息就付了10几万,他说是用到工地上了,但是工人工资还欠了10几万,工地上总造价才80万左右。就算是20%的利润也才只有10几万,还是2个人合伙的,最近因为天天有人来要债,我们之间摩擦也不断,本来感情就不好,现在已到了谈离的阶段,我想麻烦您帮我解答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借的高利贷债务需要我偿还吗?当然,她借的钱我也没用。包括我做手术的钱也是朋友和亲戚帮助的,我不知道这种状况要是离婚的话债务是如和划分的?望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解答,感激不尽!此致,敬上~
我与妻子结婚3年,2013年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共有4个人,父亲、母亲、儿子、儿媳。目前我们的申请已经通过可以购买三居室的房子,所有的购房款及贷款均有男方出资。在购买前我和妻子离婚是否会影响到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权利?简单的意思就是在购买前离婚,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购买的。
我朋友做为中间人介绍债权人与借债人业务往,金额都在400万内,但利息是经我朋友帐户转交,请问如没收好处费有没构成犯罪?如有收好处费有没构成犯罪?
您好,我给别人从银行担保了80000元,现在借方有偿还能力,但不偿还,我县又成立了纪检小组,没有去执行借方,直接要扣发我的工资。(借方没有正式工作,纪检拿不住他)象这样的问题我应该如何处理。
您好白律师,我是在今年7月底到一家模具厂上班,公司不但没有签劳动合同书,而且所谓的五险一金都没有,我准备过几天辞工,想请问您我辞工时公司应不应该支付给我经济补偿金,麻烦您帮忙解答,谢谢!
律师们你们好,我家发生一奇怪的事,今天13.12.13日,村里通知我家说我家有一个它姓的户口在我们家,是86年出生的,这么多年政府部门也没告诉过我们家,现在村里让我家查下有没有这个人,没有的话就注销掉了,那么,2000年以前常年有建大桥集资,修公路集资,建学校集资,上交国家公粮这些付出去的费用又怎么算了,因为我是
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公司的帐一直是有专门的负责人来管理的,我只是负责每天将所收入的帐交给负责人。有负责人来稽核,可是就在11月公司查帐发现钱款有问题,我们每天缴入的钱都有明细,附有交款人和接收人。现在负责钱款的人来稽核发现当时所收入的钱和我们交款的钱有出处,(我们交的钱和当日的收入少)这些责任该谁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