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这社会想做生意都得给人家好处,说白了叫回扣,说好听点叫佣金。这样的情况,我公司跟令一家公司开展业务合作,他们的负责人要求结算费用以后退给他个人两万块钱,现在工作都结束了,他们也付款了,我把退佣的钱也从财务请出来了,我想把这个钱自己留下,公司那边要个银行的存款条就可以了,请问这样做我是否触犯哪条法律,客户那边这种灰色收入受不受法律保护,我公司的这种非营业性支出被我个人侵占,如果事情败露,我公司会不会报案并对我提起诉讼。我们两家公司都是私营企业,另外这个数额不算大,如果数额较大会不会性质有所改变,请回答
既然公司涉嫌商业贿赂,那公司如果报案,商业贿赂的事不是也牵扯出来了么,况且这个事情的定性是不是还需要客户那边出面做证人啊,客户如果出来做证人的话,那客户吃佣金的事情也被他们公司知道了,这样一来,我个人构成职务侵占罪要判刑,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是不是也要罚款,客户那边弛佣金估计也要被开除,如果事情败露看来谁都没有好下场,我可不可以这么认为,即使客户知道这钱被我吃了 他也不会跟我们公司支省,或者跟我们公司说了 我公司也不敢报警 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这样一来我没有什么风险了。 不知道我分析的对不对,请准业人士指点,谢谢!
你好!我有一朋友,在某校后勤办理学生的一卡通充值卡业务,其私自更改了计算机充值系统,导致每次学生充值费用不能完全返至财务系统,个人截留了部分费用,累计已有2.8w被其私自截留并挪用,现被人举报羁押至看守所,所贪污之款项已全数退还学校.学校后期部门属于私企.不适用于国家公务人员的犯罪.请问这个事件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下一个经济诈骗的案件?本人是在一个商场里上班,只要在本商场里消费刷VIP卡就可以获得积分,消费满100块获得一个积分,当积分累积到100分就可以换成100块的商场代金券,券可以卖掉换成等价的现金,因为有些顾客过来消费没有刷VIP卡,所以这些就被我跟我一些同事给弄到自己的VIP卡上,我们一共弄了
我公司通过网络知道一家批发行,并透过QQ和电话联系到这家批发行的销售张经理,他们要我先付一半款3500左右,后送货时又要付清另外一半,这些我最终通过网银和柜员机转帐过去。再后他们又要我提供需1万的保证金(说是风险保证金,因他们是不当途径的商品),后考虑再三,我又付了这笔。最后他们要求追加风险金为三万,我没
我一个朋友父亲经济犯罪。。数额比较小就1W,缓刑3年服刑中,他想去当兵,他大专毕业,21岁,小男孩,还能去当兵么,政审会不会有影响
厂家买经销商的货,我是供货给经销商的,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付款时间,我能不能直接向厂家要货款。(经销商经常不接电话,没有办法联系上,最近有人到我地方讲需要付3万元可以把经销商找给我)我是否可以报案?
关于医院门诊医保刷卡的问题: 1,医生处方患者姓名是张三,但是用的是李四的医保卡。结果是收费人员录入的时候患者姓名是张三,但是医保刷卡之后出来的是名字是李四(显示在票据上的)。导致药房在发药的时候出现的处方姓名是张三,但是发票是李四的名字。 2,现在有人为了打个发票让收费人员把处方患者张三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