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7月中旬,在杭州欧尚超市二楼购物区门口,由办理申请“深圳发展银行”的“欧尚红雀卡”工作人员发的表格上,遵照办理工作人员要求,填写了个人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告知我,让我等待,“深圳发展银行”方面会电话与我核实情况。7月下旬,“深圳发展银行”一位小姐电话与我核实情况,其中,她说我资料中提供的单位电话
请问:“天津市都市报道60分栏目侵害我的为名誉权,我该怎么办?”
2010年2月5日我在淘宝网上购物被骗1000多元,我便拨打110电话和都是报道电话,需要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告诫大家别再上当了。记者转天下午就来到我家,对我进行采访,我跟记者说,我不想曝光我的真实身份,把镜头对着我的后背进行采访,记者当时同意了我的要求,我跟记者说,我主要给市民提个醒,不想让朋友们在电视上认出我
我是南湖二期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想咨询你,因为业主委员会个别委员对我的造谣诽谤,四处告我,完全是捏造罪名对我进行攻击,我能否请律师对他们起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案子对你们来说很小,你们办吗?费用多少?能给我回复吗? 刘爱华2010年6月7号
本人是自然人,有人在网上散步经过修改不真实照片侮辱我的人格名誉,对我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使我寝食难安,精神受到巨大压力。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现在我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
你好!我跟一朋友比较谈得来,都是学一个专业的,所以经常有些短信和电话,最近一个电话被他老婆发现了,她就闹个不停,打电话给我老公、打电话给我单位还打电话给我上级领导,整天吵个不停,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我该用什么方法解决呀?可以报警吗?
各位专家: 你们好! 我想咨询网络名誉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曾经在QQ上遭受过一人的性骚扰,我把他拖进了黑名单。事隔1年以后,他换了一个名字加我QQ,我当时并不知他是谁。但是随便聊了几句我便知道了。聊了一会,他又开始说过分的语言,至少我觉得那些话有点过分。我一时气愤,就去当地论坛发了一篇帖子,将聊天记录
我有个朋友,他以前得过一些病,现在却有他以前认识的人在他播客上留言: 得过不干净的病就是得过,医好了也还是得过, 是因为太缺德了才得这样的暗病.同时还在我朋友的一个朋友播客上留了一样的话,请问一下 这样算不算是伤害了我朋友的名誉权?
被系统自动监控的非诚征婚嫌疑人 李鸣 ,威海市 年龄:40 系统监控日期:2010-09-06 还公布本人照片,算不算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 您好,这是被婚介网站公布的资料. 请律师顾问留下您的qq.或直接加我.544696642,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