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因北川羌族自治县工业园征地把我家的土地全部征用包括宅基地。政府征地截止日是2009年3.18日而我妻子在2005年前就有土地耕种、儿子在2007年前就长期居住因2004年承包土地新生儿没有分到土地。生多死少没办法。而村组分配土地补偿款时要求我妻子和儿子评成我不同意,它们 采用无记名投票剥夺妇女和儿童的利益,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是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仙台村的出嫁女,嫁到邻村花园村2007年三月把户口也迁到了花园村,可土地确权是在仙台村,可是,仙台村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土地补偿款都没有给我,理由是户口不在了,可我的地还在呀,我很纳闷的是,为什么村里租地的钱你就给我,卖地的钱你就不给我呢?我的地在你那,所以你卖出的每一寸土地都应有
律师您好,我们村现在涉及到土地占地赔偿问题。我家有父母和哥哥姐姐和我5口人,地是父母的,现在父母已经去世了,姐姐也早就嫁出,是非农业户口,哥哥也是非农业户口,只有我是村里的户口,在土地赔偿问题上,我们家应该如何分配?请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我闺女今年一岁零九个月随母亲在蓟县农村落户目前大队卖地分钱没有我女儿的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望法律专家给予指点迷津为盼!
我们家住农村,现在政府需要征收土地,用于建设。需支付农民补偿金,请问这种补偿金的分配方式是按户分配,还是按人口分配,村上说按户分配这种说法合法吗?
我们村有一块土块已被卖掉。村委会主张把钱分给被占的几户农民。我们没有占到地的觉得不公平。因为地是终生卖出去的。他们占地的只有耕种权。没有所有权。为什么卖掉的钱都给他们平分。村民的议建是钱平分。地也重新平分。请问该如果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