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6月10日出的交通事故。肇事车全责。住院检查是胫腓骨骨折,没有其他情况。住院14天出院。一直在家养了将近四个月。今年5月20日去做的取钢板手术,又住院15天。并回家休息三个月。我的休息时间是按照医生说的直到能完全负重。总共误工7个月。但是现在理赔的时候。对方说他的车的保险公司说:胫腓骨骨折误工时间是4个月。所以对方也该我按照四个月赔偿。不管是住了几次院。 请问这样合理么?我就能拿到四个月的误工费么?我这可是做了两次手术啊
我这个误工时间到底应该是多少。谢谢
2009年四月份我被人雇凶伤害,致使左腿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碎成八块,左腿脚腕骨折,2009年四月15日做的手术,钢板固定,后软组织坏死,又做了次手术,2010年1月30日拍片显示没怎么愈合,现以快十个月,无法下地行走,这种情况能否达到重伤?希望得到高人指点,多谢!
律师您好,我父亲09年9月底在卡车上卸货,被人撞下,右腿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2010年5月5日鉴定时间),由于我们是回民,住院吃饭不方便,所以父亲只住院六天,手术后就出院回家休养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回医院复查也没问医生开假条,请问打官司的话法院能支持我父亲的误工费吗?能的话能支持多长时间的误工费呢,谢谢
我小妹,今年11岁。5月25上午放学时,一男同学欺负她,最后从楼梯推下导致小腿骨折。这样的事故学校、我小妹将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2008年3月大腿粉碎性骨折,一直不愈合,真至2010年3月取出钢板,这期间医院大夫每月都给开的病假条,可2010年5月31日司法鉴定伤残鉴定书中建议误工时间10个月,而我实际治疗时间为两年多,请问一下事故处理应以多少计算 我想早些知道答案,谢谢
半年前我车子碰了个人,致他轻微骨裂,医院出了135天的假条,派出所让我垫付了135天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我到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只能支付我2个月的误工费赔款,说国家有规定的。我想知道这里面有冲突吗?医生认为要休息135天,而保险公司认为是小伤,只赔2个月。
当时面部肿胀没在意,当肿胀消失后三个月还疼,拍片时才发现骨折了,没住院也没治疗,就得不到误工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