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条上有他签的字,金额9000元,有还款日期期限,也标明是欠我的(写的我的名字),这样能生效吗?
基本情况: 对方欠我8万款,我通过法院查其银行帐号,其共有6个帐户,其中A帐户有款8.4万,B帐户11万,其余1-4万不等.法院目前查封了第一个帐户,也就是A帐户,我起诉他,目前还没有给他下传票,即他现在还不知情. 对方还欠有别人款项,也有在我之前借款的,但应该都没有上法院起诉. 我有其今年初打的欠条,证据明确 本来按常
2005年与对方打的官司<交通事故>,当时判对方赔偿5万多,但是到现在都没拿到,去了法院不下百次,已
2005年与对方打的官司<交通事故>,当时判对方赔偿5万多,但是到现在都没拿到,去了法院不下百次,已经强制执行过了<被告是包公头,不存在没钱,但是法院说被告没钱,我又没有能力提供线索>怎么办? 问题补充: 第一次强制执行时,被告无财产,不合常理, 可否申请第2次强制执行,还有判决书是否有时效
本人于2008年12月27日办理离婚,但是在2004年写了一张欠条2.3万元给我老公,里面是写了2006年年底换清,但是一直没有还款,在离婚时法院判了男方赔偿女方4万元,先一次性付2万,后从每个月工资中扣除2千元用来还款,待赔偿金扣完后女方必须马上搬出男方的房子。现在男方提出原先欠他的2.3万元要在赔偿金4万元中抵扣掉2.3万
我朋友向我借了25万做生意,现在到期了,但是对方说没钱,我想起诉他,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不知道对方银行账号怎么办,还知道对方有一套贷款房屋,但具体地址在哪不知道,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他或她妻子的银行存款或房屋吗
在俩人借条上写上我的名字,乙方没还钱,法院去银行把我的钱扣下应该吗,我能要回自己的钱吗
甲方把钱借给乙方,我对这俩人都认识,他们让我把名字签在欠条上,也没标是中间人,也没说是保人,后来乙方没还钱,甲方找到我,我只告诉乙方的去处,而乙方没有钱,甲方起诉了法院,令他在期限内还,他也没换,法院找到我,我写了一张字据,如果乙方跑了或者找不到我负责还,而有一天我去银行取钱,发现自己的钱被冻结了,
我公司于2010年7月27日,将一笔预付货款57万打入对方的账户。之前,对方已经通知我方,此账户已被冻结,并告之别的账户,但是我公司财务人员失误,将款又打入了这个账户。款到后,对方以此款不能使用为由,拒不发货。并声明,让我们等到账户解冻后再发货,请问对方这么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