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其搬迁至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规定标准支付停业补助费;那么我想问一下,从搬迁至日至安置之日最多能延长几个月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其搬迁至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规定标准支付停业补助费;那么我想问一下,从搬迁至日至安置之日最多能延长几个月
律师您好!我父母生前没有说房屋产权归谁,但父母去世当天我们兄妹六人商定(有简单协议)房屋产权归多年一起与父母生活的我,我给其它兄妹每人三千。由于我非常相信两个哥哥的话,再加上我资助妹妹看病等情况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欠大哥的钱三千元一直没还上。 事隔十二年,我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了,两位哥哥想推翻原
房屋产权和拆迁协议是婆婆签的,现死亡。马上就要买房了(第一轮已经开始)。开发商规定要签字人签字,协议上的其他人才能买房。公公是继承人,(丈夫被拘留还没判刑无法见面)他怕我离婚分得回迁房就不给我家三口签字,我现在怎么才能要出每人45平米去买房(房款我自己出)
我买的宅基地是88年从别人手里买的,94年交的土地收益金便建成房子成房子,什么证都没有,只有宅基买卖协议书,现在房子要搬迁,搬迁赔偿怎么认定?是不是可以按“《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
请问现在二环路改造,我家面临拆迁,但是没有产权,只有当初搬家时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并且当初被迁人的名字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现在已故,现在这房子能守法律保护吗?会不会赔偿时会比有产权的赔偿的少些呢
爸爸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爸爸去世后,房屋的三分之二又由哥哥转卖给他人,双方共同签署了房契。现在遇到拆迁了,哥哥和弟弟又来分产权,说哥哥、弟弟、买主三方各三分之一,还应在买主的三分之一上再分出一半作为哥哥的继承财产。请问这样要求合理吗?又该如何解决呢
我家有一套公房要拆迁,谈好是的赔偿时公转私,但是签协议时把我们签成是承租人,这对我们以后回迁安置有影响吗,有什么影响,可能出现什么问题,安置单上写的是私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