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中:其他家庭成员是否指什么?
《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其中家庭成员都只那些人?是同一户籍的人还是原承租人的子女、配偶和父母?
现事情陈述如下: 我外公于1997年在市区买入一套三房两厅的套房,房产证署名为我外婆的名字,我外婆不识字。此套房给予我们一家四口居住至今,房产证也一直由我妈保管。但此事并未被外公的其他四个子女知悉,对外宣称的说法是此套房子为我父亲出钱所买,众人也都相信。2009年外公身体欠佳,基于各种考虑他召集家人开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2个问题: 1.我家现在的房屋是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是不是就是说的小产权住宅? 2.此房屋产权属于北京二商局的,前几年从他们手中是可以够买的,补钱就可以,但那是我们的经济负担很大,没有能力购买。现在想购买此处房屋,到二商局咨询,他们又说不能买了。请教您,我们还有什么
请问上海房产交易中心是否可以查询当时公租房转产权房的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和调配单
请问上海房产交易中心是否可以查询到2002年当时公租房转产权房的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和调配单以及购房合同以及其他信息,拥有产证的本人是否可以查询,还是要律师去查询?需要带什么东西去查呢?
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担甲乙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上写着甲方将*****租给乙方做为麻将会所使用.请问是否符合物权法规定?以及合同的有效性?谢谢
家庭装修工期延误,是否可以要求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的其他赔偿?
家庭装修工期延期,除要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是否可以要求其他赔偿?比如误工费、租房费用、家具滞留物流公司费用等?
关于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关于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租赁合同是否无效?是否违反了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前年正式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已经通知可以入住,产权证已经申办,但要等明年才能发下来。现因急需资金它用,所购房屋可否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如何办理,是否一定要等产权证下来后再过户变更?现在交易签署什么合同?
别人给签字的合同,当事人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否属于欺骗,还是什么?
双方持有不同的土地互换合同,我方持有的合同是具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以及按的手印的合同。 还有证明人的签字,但是证明人已经去世了。 另一方的合同我方没有签过字,是别人签的字,我方根本不知道。 想知道我方持有这样的合同打官司的话,应该从什么方面入手?对方的合同是不是算是无效的,对方是不是属于欺骗呢?
北京紫金天时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是否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甲20号
北京紫金天时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是否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德里北街甲20号,他们是正规公司吗?能否相信他们在网上发布的招商信息那? 求真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