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恒越绢纺有限公司上班已有3年多,对于公司的个别管理员的管理方法感到非常反感,所以经常在通知单上乱写乱画,所以这是我的过错引发后面的问题。
2013年12月7日,浙江恒越绢纺公司的厂长李光华再次写了通知,这次写的极为苛刻,所以我在该通知单上画了一个乌龟并写了李光华二货几个字,,八日李光华出通知告知要求班长查出是谁写的,我于九日在李光华办公室承认此事是我所为,于是为这事情发生了口角纠纷厂长并出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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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双方语气有些冲动,我说你李光华就是没有本事,除了用扣钱这种方法来约束员工,就没有别的本事,于是李光华说,我是领导我说了算,我想怎么样他妈的还轮不到你来指教,于是我又骂了一句,对、你是领导,你他妈的家里缺安葬费是不是,想扣就随便扣就是了,于是他扇了我一耳光,并说,老子对你这种不用客气,对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方法对待。
为这是我们到了厂部生产科,但是生产科只围绕关于我乱写乱画的事情说,缺不提关于领导打人的事,我多次反复说他打人,但是他们用很大的语气把我的意见压下去不听,只是说我的错。
现在想想,虽然我的做法是有些不对,但是他作为一个公司领导,竟随便出手打人,并且放话说, 你敢再提意见或骂我,我他妈的提你出去,不管在厂里还是厂外,弄残你都没问题,不信你试试,而且公司的生产科也不管后面的问题,只说前面的问题,完全略掉打人这事,我觉得很委屈,所以想问问这个事,到底谁的过错更大,对于领导打人对不对。希望各位律师老师能帮我解答这个疑惑,谢谢。
我本人杨琪,浙江恒越绢纺有限公司的员工,李光华,浙江恒越绢纺有限公司一分厂厂长。
本人联系方式QQ56701528,电话15157455098
公司内部同事出手打人12记耳光,造成严重耳聋,且轻微脑震荡。
你好,我是一家房产公司里的一名置业顾问,因公司业绩原因,导致我司另一名同事情绪无法控制,不仅当中围殴羞辱本人,而且还动手打了本人12记掌掴,因本人不想在公司发展斗殴事件,没有任何还手行为,后因领导到场并且报案,经警方协调,本人录下笔供,作为证据。被打的左脸,嗡嗡作响,红肿,经医院检查属严重耳聋,且轻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