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小区刚建成还没有完善人行通道,所以人出入都是从车行道,前天我爱人回家时,车行道的升降杆处于开启状态,当我爱人通过时升降杆突然下落而砸到其头部,当时因为不太痛也没有找物业,而第二天我爱人左半面头开始痛,随即要求物业陪同去医院检查,他们说要我们先垫付检查费用,而后再给我们,当时想着快点做检查而且物业经理不在所以没有与其叫劲,但是CT检查结果显示头内有低密度灶,不确定是砸伤或者本身存在的,需要明天进一步做MRI检查,我联系物业要求其支付明天的检查费用,以及给我们昨天的检查费用,但物业说要等检查结果出来看是什么原因再付费,请问应该谁来付费?如果要求赔偿应该走怎样的流程?谢谢!
鼻子被别人用石头砸伤(故意的),吃饭还成问题,当时流血不止 伤口挺深的,还去缝了3针,后来去医院检查说是鼻骨骨折,还做了手术花了4 5千块钱,后来还去做法医鉴定,但法医鉴定说是轻微伤,这样该怎么办?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女方户口外农,男方非外农;女方单位上两险(工伤险和医疗保险),无蓝本;男方单位上三险,有社保蓝本;男女双方各自单位均上班满一年以上;问题:女方单位不报销与产相关的一切医疗费用;目前产检均是自费。女方很想知道,如果在北京生育,除了享受单位产假待遇,与产相关的费用是否还有其它办法与之报销?比如男方能否报
本人于8.21在中房胜利小区预定商品房一套,现即将签订商品房网上备案表,其中有一条:买受人对本表与(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详细了解并没有任何异议,申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问题是,房开现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给我们看过,问房开说正在拟定中,请问,没有看过的合同能没有异议么?这条是无效条款么
我没起过诉,我想详细问一下该怎么去告他们,他们家的狗把我家的孩子下的直哭,把老人的心脏病经常下犯病。协商过也是无动于衷。离我家窗户只有两米远。我们真是无奈了
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在13号楼西单元自来水管井前立起几块大石头,据我的车库门前有三米,进出车辆十分不方便,我已将现场进行拍照,并找到物业公司交涉,对方称,是103业主出钱让立的石头,让我去找103业主交涉,请问我该怎么办?
9月2日,我下班在小区里走,忽起台风暴雨,我到屋檐下躲雨时,被一块掉下来的大理石砸伤头部,流血很多,当时物业的人也在场,并帮忙叫了救护车.并说物业会负责赔偿,我休息了一个多星期未上班.男朋友也请假一天照顾我.请问物业需要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