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人在乌兰浩特葛根庙镇白音花苏木打工,修高速公路。于2010年9月4日晚10点半左右酒后出走,无精神病史。到现在我们从通辽去乌兰浩特已经找了3次,在乌兰浩特电视台和临近的白城市电视台都做了寻人启事。至今没有线索,请问如果一直找不到人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责任由谁来负责。是找工头还是该怎么办?
工头在第二天就已经想当地公安局报案了,我们在通辽市内和户口所在地也报了案。
当事人在河北省渔船上打工,家属在10.20得知当事人失踪,经这几日寻找无果。据所在船主说:是当事人在18日夜未出海且喝酒后,再无人见过当事人。若船主所说属实,当事人家属应该怎么办?(加急) 已经报警,但至今未找到。家属除寻找外,只能等待吗?若一直没有结果,那需要等多长时间,责任有谁来负?
因本人常年在外 因此将土地借于他人 村委会没经过本人同意 将土地 粮食订购卡私自转让给他人 本人手上没有任何手续 但全村村民 签字证明 此土地 是本人的 本人多次找村委会协调 解决 但村委会 不予理睬 不给解决 让本人 上法院自行解决 我的土地还能要的回来吗...
假如一对夫妇在外打工女的跟个男的跑了没有跟她的丈夫小孩还有她自己的爹娘说话就找不到了
假如一对夫妇在外打工女的跟个男的跑了没有跟她的丈夫小孩还有她自己的爹娘说话就找不到了没有联系请问这个责任是有谁来承担
您好,16岁女孩在外打工和男朋友同居,在出租屋外的河边洗脚时意外落水死亡(男友叙述),没有目击证人(是意外还是有人推的),是男友捞起来并报警,现女方亲属要求男方赔偿火葬及回老家路费,还有安葬费共计2万,男方不愿意,请问女方亲属要求合理吗?男方有义务赔偿所有费用吗?
前一个月我在外地经过中介所找到一个轮胎销售的门店里销售轮胎的工作,当时在中介所和论坛门店老板谈的是只要没什么事的情况下会干到过年之前我老婆生孩子要回家.中介所也没开什么证明.结果我在那个门店里干了一个月.因为老家有事情我妈让我回家.我就跟老板说不干了.让他给我结算工资.当时说的工资是1个月1000.第一个月的工
前一个月我在外地经过中介所找到一个轮胎销售的门店里销售轮胎的工作,当时在中介所和论坛门店老板谈的是只要没什么事的情况下会干到过年之前我老婆生孩子要回家.中介所也没开什么证明.结果我在那个门店里干了一个月.因为老家有事情我妈让我回家.我就跟老板说不干了.让他给我结算工资.当时说的工资是1个月1000.第一个月的工
我在外打工,今年7--8月份,我告诉老板,要他把6.1--7.20号的工资结一下,他只在我账本上亲笔写下了各月份的工资清单,并写下7月底付6月份工资,8月底付7月份工资,并未给付,七月底我像他要6月份的工资,他不给,我向他索要欠条他也不给欠条,并出言不逊。我想问一下,他亲笔写的工资清单,能不能作为起诉的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