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是被告,按照“原先就被告”的原则,是否应该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开庭?如果其它法定继承人追讨我过世父母的赡养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我需要举证吗?
不好意思,应该是“原告就被告”。
我可以证明我因为失业,多年无收入,没有赡养能力,法院会采信吗?
1.我想请教下,如果对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事后有新证据,还能再次起诉吗?会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吗? 2.如果对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以新的诉讼请求还能再次起诉吗?会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吗? 谢谢!
我的一个朋友,2009年离婚,离婚后女儿判给女方,男方出抚养费,每月700元,当时工资2000元左右,后女方又到法院起诉要求追加到每月1000元,男方同意了女方的要求,当时的工资每月3200元左右,现在他的单位效益不好,工资降到了2700元左右,他又得了高血压和心脏病,去年因犯心肌梗死住院,现在已无力承担这些抚养费,现在
我的一个朋友,2009年离婚,离婚后女儿判给女方,男方出抚养费,每月700元,当时工资2000元左右,后女方又到法院起诉要求追加到每月1000元,男方同意了女方的要求,当时的工资每月3200元左右,现在他的单位效益不好,工资降到了2700元左右,他又得了高血压和心脏病,去年因犯心肌梗死住院,现在已无力承担这些抚养费,现在
兄弟找我说和银行贷款 他找三个(担保人)我找两个,以我名义跟银行贷款25万一起买了辆车 后因家里原因车我只跟这跑了一个月就没跑 后来我兄弟说他一个人跑,银行钱和利息他还我就没关。三年中银行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三年到期了银行才给我打电话让我还钱,说直清了一年的利息。当时因为抄过了诉讼时期,以这个为依据所以
相熟之人借款3万,应急之需,约定奉还日期。到期不还,人间蒸发。后经了解,此人向同事熟人以应急名义向多人借款数十万(已知的)。此后多名受害者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回复:民事纠纷不受理,原因何在?还有什么维权办法吗?
我有1房产要继承,但死者的资料不全,公证处不受理,要求我上法院诉讼
我有1房产要继承,但死者的资料不全,公证处不受理,要求我上法院诉讼,怎么去写诉状书因没有被告
与邻居房屋纠纷,对方翻建后,房檐压在我了我家房檐上,一审时就用了将近2年的时间才有结果(对方一子女是我村会计,他们肯定是托了关系故意拖时间,因为有可能我家这边会拆迁),判决对方拆除压在我家房上的建筑。 对方提出上诉,我在一审法院收到上诉通知已经一个多月了,但一直没有收到二审法院的受理、开庭通知。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