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户口本上父亲与后母及后母的女儿女婿和外孙五人,当初和他们四人签过一份动迁安置费各得一半的协议,但只签了后母一人名字代表所有四人,并未公正过。现在他们要全份的安置费,这个协议还有效吗?还能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不给全份,后母威胁要离婚分父亲全部财产,这个公房算婚前财产吗?
现在家里正逢拆迁,由于我在外地,当时盖房子用的我兄弟的身份证购置的土地盖房子,房子是父母盖的,这个补偿款应归属于谁,应如何分配。
我朋友是河南人,目前老家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工作。夫妻两只有一独生女,在分配安置房面积时当地工作人员称女孩不分配面积,如果是男孩可以分配面积。想问此政策是否合理。有哪些文件或法规支持该说法/反驳该说法。
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证写着我叔叔的名字,我叔叔在城市工作,户口也没在农村。我父母在这块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农村没有房产证,房屋建好后十几年我父母一直在赡养我爷爷奶奶,前两年老人相继去世,以前也没在意宅基地的名字,所以也没改。现在村庄改造拆迁,有拆迁过渡费和安置房屋,安置房屋面积按宅基地证上面积的
我家住在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八字门段,一家三口,小孩95年出生的,房子为上下两层,共两百多平米,2009年国家在拆迁之后,发了拆迁费30万元,之后安置房的分配就杳无音信了,现在开始发放安置房了,大队称我家只有一个安置房的指标,请问这合法吗
我家的家庭成员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大姑小姑(已出嫁)。老房子106平米,有房产证,剩余房屋是爸爸后来建的,但无房产证。拆迁后,拆迁协议上登记的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都一直跟爸爸一起生活,但爷爷前几年去世了,目前房产证未发,请问现在如果对房产进行过户更名,大姑小姑是否可分得房产?如果可以,是从106平米
我丈人的母亲已过世,留下一套小面积的产权房,我丈人兄妹三人,一妹子已过时,目前房子拆迁,房子的户口是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目前拆迁我丈人要将房子留给他妹妹,他自己放弃,那我老婆是否要在拆迁安置时需要签字同意?
您好。 外公的旧居于2004年动迁,后分配了一套动迁安置房,现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只有外公一个人的名字。 在进行动迁安置时,实行的是换房政策(面积安置),而非俺户口安置。而空挂户口的小舅舅在当时也未能出具自己无其他房产的证明(他另有一处房产) 但现在小舅舅一直以自己的户口空挂在旧居为理由,主张自己对外
还没有结婚时赶上拆迁了,采用房屋置换的方式,迁过拆迁协议,后来正常结婚婚迁户口迁入男方,影不影响安置房分配,求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