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结婚前男方已经买房,付了首款,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那婚后如果房主证上仍然没有女方的名字,那算是共同财产吗?
我2003年贷款8万买的房子,贷30年,至今还了不到1/3,如果将来我结婚,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丈夫还能分吗?我听说只要结婚前还有贷款未还完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是我和妹妹的名字,一直是我在还贷款。
婚后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属共同财产吗?婚前首付是老公家付的,但装修和贷款是我和老公两人一起承担的,房产证是写的老公的名字。现在结婚了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上,那整套房子都属共同财产不?
我爹经常打我妈,有几次伤情严重还住了院,现在过不下去了离婚了。请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率是多少?是平分还是有过错一方少获得?
结婚一年后,父母认为兄弟俩都成家,写下分家契约,契约上只写了俩儿子的名字(立分居陈大、余大夫妇生有两子(长子陈一、次子陈二)现已成家立业,自立门户,经父母、兄弟双方及中介人协商,将XX新村62幢2单元401房(包括停车房),XX小区划14幢501房(包括停车房)、XX村二间老屋分给兄弟俩,现将有关事项契约如下:),
婚时老人给的婚房,婚后动迁了,我们自己花钱进行扩大面积和装修,扩大面积款和装修款算不算共同财产?新房居住了三年,这个房屋能否算是事实上的赠与,能不能按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盼速答,谢谢!!!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于03年6月买房,因为是经过楼盘时偶然看中房,没有马上签购房合同,便向朋友借了1万5千元交纳订金1万元约定几天后签购房合同,当时借条由女方写后签女方的名字,所交首期款5万3千多是女方向父母借了5万元,向朋友借的钱也做为所交首期款的一部分,剩下一万多没有马上还给朋友而是部分还给朋友,部分用来
夫妻双方拥有按揭房产一处和按揭贷款汽车一辆,都登记在妻子名下,丈夫因个人担保行为产生的债务,无力偿还,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房产和汽车?
我老公有婚外情,被我两次捉住,现他要离婚,我们现在的房子是他爸建的,两兄弟还没有分家,另有四间是婚后近两年建的,离婚时我能分到房子吗?还一个儿子,我想要抚养权,要住房,不再嫁人,可以长期住在那吗
我和我男朋友一直没办理结婚手续,但是已经有个孩子,现在一岁了,在去年我怀孩子的时候,男朋友的家里出资在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写男朋友和他爸爸的名字(我家没出钱),现在因为家里矛盾,我想分手,孩子归男方,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在财吗产方面能分点吗,还是只能净身出户?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孩子归男方,那结果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