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划拨的土地让政府职工集资修建营业房,房屋用于出资,政府一自己的名义报建,职工分红。但在15年过后政府将房屋拆迁了,现在职工就主张说修建的营业房的产权属于他们,因为是他们投资的,想让政府补偿。如果想证明房屋产权属于政府,是国有资产,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用?
谢谢!!
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律法规规定,把相关的规定告诉我一下!!谢谢!
我购买了一套房子,付了一些首付款,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注明:我购买的房子属于集资建房,只享有使用权,但开发商承若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我想征询各位律师,我能实质的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吗?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吗/?谢谢
03年开始在一家事业工作,06年单位集资建房,我全额集资一套,2007年入住。只有付款收据、无任合同、协议,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现要辞职,要原价收回,请问这是否合理?三个问题:1、我如果继续住,单位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2、我同意交回房,但不能按原集价格交,而是按现在集资价格上交,并补偿装修费用,可行吗,有何依据
03年开始在一家事业工作,06年单位集资建房,我全额集资一套,2007年入住。只有付款收据、无任合同、协议,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现要辞职,要原价收回,请问这是否合理?三个问题:1、我如果继续住,单位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2、我同意交回房,但不能按原集价格交,而是按现在集资价格上交,并补偿装修费用,可行吗,有何依据
我单位为留住和吸引航空发展人才,改善和解决其住房问题,2006年,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单位在原有规划住房存量用地上修建职工全额集资建房2010年竣工交房。请问,办理产权证时,是按建筑实际成本价格计税还是按竣工时的商品房市场价格计税?
我们是原64军191师驻丹东军人。1987年参加集资建房(在这之前还有一栋),后来按三总部文件变更为经济适用住房。2006年交地方民政局。在所有手续办理齐全后,就等待给我们发房屋所有权证了。一等再等整整等了七年之久都没有等到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说我们仍然是“无房户”。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基础营房科说军
我老公和我在单位有一套集资建房,名字都双方都有,有一个小孩,我们协议离婚房产归我老公,小孩归我。因为现在是按揭的无法办理过户,像这种房产证上有我的名称,我属于享受了福利房吗?(我属于非农户口,老家有一房子是继承我爸爸的,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 因为老家开发办的人说如果享受了福利房就不能再分安置房了,
朋友在县城自建一栋六层楼房,有房产证。现房主打算把3~6层买了,刚好本人打算买房。请问这种情况的房能买吗?以后会不会有产权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