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亲戚担保,从一个公务人员手中借的钱,利息2分,但当时没写债权人姓名,他以别人名义起诉了,起诉后,我才知道,这个人光借给我亲戚就是三十多万,利息都是每月每季度存入他或他媳妇的个人账户!我能证明他就是实际借款人吗?因为当时有一年期限的口头约定!
结婚后,女方想自己单独出资购房(不是父母赠与),但又不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请问在结婚前夫妻双方私底下曾签定的书面协议中明确说明不管婚前婚后都约定是分别财产制的话,这样女方再购房时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婚前协议在法律上无效,在购房前该怎么做可以算是个人财产?
2013年我合同到期,公司拒签,请问:我之前几年的加班费可以要到吗?
我2007年--2013年工作,合同到期拒签,请问如何赔偿? 之前的加班费也没有给,可以要到吗? 从没休过年休假,可以给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