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的阜阳二中学生,我们学校的老师几乎都会罚违纪学生的钱。少了1元多了20元一次。老师还口口声声的说这样是为了让你知道,不要违纪,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罚钱。这样的惩罚是否违法? 拿我们班级来说吧。 每个月有一次可以迟到的机会。然后就是第一次1元,第二次2元,第三次3元,第四次4元,以此类推。
我所在学校是一所完中,2009年初中开始实行绩效,我校50名高中教师只能领到财政发的比初中低平均2000元的工资,学校在高中教师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每月补贴四、五百不等的津贴,却把高中收的钱来开销全校的水电、工人、保安,维修等,还组织旅游和外出学习,高中教师与初中教师在同一所学校收入却差别很大,学校以上级的政策
一天,我寝室扣分,班主任就把我所扣的分数成十倍,(1.5分变15元,那一天扣2分就20,),那按这样算下次交班费(原30元/人)累计就要交100多了!那么这种做法合不合法,班主任需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一学期收款总额达到多少钱才要受较重的法律责任。如果我不交,他又不有权强制收取?如强制收取那又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我是大专的一名学生,我们寝室扣了30分,班主任说罚300元充当班费,还是这是她一直以来定的规矩,不交的话交父母来学校!。那么这种做法合不合法,班主任需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一学期收款总额达到多少钱才要受较重的法律责任。如果我不交,他又不有权强制收取?如强制收取那又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我弟弟在一所中专学校上学,近期在学校被其他在校生殴打及恐吓。并且其他在校生要求我弟弟给他们买饭,如果不买,他们就动手打人,以至于我弟弟因害怕不敢回学校,甚至退学。请问,这种情况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其班主任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受害人应该如何讨要说法。殴打及恐吓受害人的学生应承担什么责
你好 我是一位准高三的学生 下半年进入高三了 学校发了一份高三的规章制度的“合同” 上面说明了进入高三后的一些惩罚制度 ,例如迟到5次通报家长 10次回家反省 20次保留高考回家复习 ,还有一些就是不准在校携带使用手机 在校每天着装校服云云 最坏的结果就是保留高考回家复习 我想问的是学校有这样的权利吗 这规章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