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谢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新刑初字第231号 此文章所用人名全是当事人真实姓名,给我的当事人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影响。恳切希望能够对文章中的当事人姓名进行技术处理,谢谢
您好!我是力变(福州)塑业有限公司的,上述陈秀华诉力变(福州)塑业有限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陈秀华对被告力变(福州)塑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既然与我公司无关,恳请对该文章及标题予以技术处理,屏蔽我公司名称。谢谢。
由于“《犯绑架》 文号: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这篇文章在网络上出现,我的名字在中间也很显眼。所以给我的生活、家庭、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和不便。因此向政府部门申请将文章中名字进行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