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与继母关系不和,他们育有一子,前几年父亲身体不好,继母与他儿子都对我父亲不理不睬,父亲很生气想到老来没有靠,在07年的时候将他名下的一套房改房过户给我了,但是当时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后来我把父亲接到我家来住,今年父亲因脑梗瘫痪了,现在他连写字都很难了。我怕在父亲百年之后继母和他儿子会来向我要房子,请问我们现在补充一份房产赠与协议可以吗?如果不公正有用吗?我在07年就过户了,日期应该怎样写?“急”!!!
如果不公正会有法律效应吗?
继承房产的赠与能否重新修改5年前书面协议,要求按现市场价过户?
2010 年5月关于房屋过户问题的法律咨询问题 子女4人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房屋55平方米,位于天津和平区河北路。五年前子女中一人(最小儿子)要求其它3人将产权卖给他,并按他提出的房价30万元分配,他付现金,其他人给他办房产赠与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小儿子交付。当时此房市场价可能高达45万元,但为照顾他,兄姐同意了他的
双方自愿离婚,儿子有母亲抚养。夫妻有坐落怀柔区南华园一区188号的平房十余间,现归儿在所有 ;男方有居住 权 。现在女方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房产上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也是他们婚前的房子。
父母赠与子女共同房产,归其中一人所有时,子女间的协议怎么写?
父母家平改后决定将一套80平米住房赠与给姐妹5人共同所有,经过姐妹协商一致同意将这套住房给其中一人,但此人要给予其他姐妹没人5万元的补偿(合计20万),请问协议该如何写?(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弟弟已经同意上面的协商意见)协议中该包含什么内容,能否给一个范文。谢谢
父母于2001年出资购置的房子,定金、首付是父母出的。包括婚前婚后的房贷都是父母出的。请问。如果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该怎样做明确的说明?口头的约定可作为依据麽?或有第三者证明。
我和前夫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书上2套房子产权的归我,不久前夫因车祸不幸过世。我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过户依据,必须有法院认可的裁决才能办理,我该怎么办才能过户呢? 房管局说这是第一例,我找了问了几位律师 也到法院咨询了一下,他们说没有被告,比较麻烦,我
父母已去世,子女有6人,现有一房屋动迁,房照为母亲名字,因去世无法签订动迁协议,6个子女同意将动迁房屋暂过户到2儿子名下,待回迁后将此房屋出售后再由6个子女均分,故此6个子女签订家庭协议,请问这个家庭协议有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