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过住房,并且享受过单位的补贴,离婚后房屋归前妻所有,已办理房产过户。现在的妻子没买过房子,没享受过单位的住房补贴,且在单位棚户区内有住房(承租),我们结过婚了,请教一下她属不属于棚户区安置对象,能不能购买棚户区安置房?谢谢!
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
▲ 关于城市棚户区拆迁疑难问题,请求协助我,点化我如何解决?
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
请问80因病致1等伤残(现在的3级)退役的义务兵,之后在新乡荣康医院进行集体供养。于1989年分散供养,回原籍(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汝州市民政局安置在干休所家属楼中,总建筑面积为52平方,不知道,对于《伤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中,房补我能不能享受。还望您能给予解答。
我们这属于兵团单位,位于乌鲁木齐郊区,我们这是2000年倒闭的。也没怎么补偿我们。近10年没人过问过我们。这2年房地产热了,我们的上级单位派了一个小公司,来改造我们这的平房,【大都建于60年代,现在是60平米以下750元60-70是1523元 70-80是2500多元。我想问下这样合理吗?
我老公是农民刚占地,他和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她母亲是户主。只有他们两人。他母亲口头协议把她安置的平方给我老公,但是要我们去补房款6万元。补房款没问题,就怕他的三个姐姐以后找麻烦。我想问我们补了钱,他的姐姐以后有权争房子吗。安置协议上有三个人,老公母亲,老公,还有我们未出生的宝宝三个人。他们是农村安置
我是泸州人,在江阳况场镇,现在我们家要修一条公路,从泸州市酒城大道至泸州西,现政府进行了赔偿,根据泸市发[2007]38号、泸市府函[2008]77号、泸市府函[2010]82号文件,现政府让被占的农民在8公里处修改新农村,但地还是在老地方,也就是说住房离土地所在地方有近25分钟路程(按一般速度来计算),若我们在原地修,政府
我是2002年年底回来的退伍兵,有安置卡,2003年12月份民政局把我分到了县水利局,可是当我去水利局报到时,水利局说没有我的档案,去了好多次都说没有,回来后民政局说他们已经把我的档案已经发过去了,他们去和水利局的人沟通一下,我已经知道当时的事情就和他们说要多少钱你们说吧,能接受的话我就给,可他们支支吾吾的也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