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矿区职工这次棚户区改造我的房屋也被规划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可是我的房子是70年代修建的职工宿舍,95年被改为家属区住宅并持有(房屋所有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50年。5.12地震我家墙壁出现了裂缝我也向单位反映了情况,后来听说没鉴定起危房。既然不是危房2年后为何又被纳入棚户区改造?国家建设部部长齐骥提出了国有工棚房很多优惠政策,也提到了一比一置换不需要叫一分钱。但是矿区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其中要求个人还需缴纳200元1平米的差价, 5年后交易还需缴土地出让金。这样做对吗?
公有租房【单位72年用灰渣建造的简易房屋】拆迁买产权,房证标注建筑面积35.11平米与实际测量面积26.24平米,差8.87平米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不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完成,需要三年或五年甚至更长,我是黑甲山棚户区住户,09年7月搬迁,补偿方法,按有证1:1,无证3:1,实施的,陆续有近100来户搬迁。可是,再搬迁的就按有证1:1,无证就按1:0.7补偿。我找了很多次都没结果。我的差了的面积就没有了,政府拨款可是一个样的,我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国营林场的农业家庭户口,在林场居住23年的居民。今年国家给我们林场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林场的职工都在城里分了楼房,可我们也在林场居住,也是林场户口,是“农业家庭户口”就因为不是职工,就分不到房,我觉得这很不公平,以前林场大会战造林都有我们,为什么一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时就没有我们的份了
我老公的爸爸妈妈早年以离婚,离婚时把房子一为二,其中一个20平的房屋归老公爸爸,但离婚协议说老公爸爸的那部分房产支付给儿子的各种费用。现在棚户区回迁 ,老公的爸爸同意把他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老公的妈妈也同意把她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请问,政策对这样的房屋有什么政策,这属于个人有两套住房不?那第二套住房怎么算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海伦市人,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房产证登记可使用面积是148.2平米,房屋面积不足50平米,现在开发商说只给房屋面积的补助,回迁的话,要按每平米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补足换购50平米的单元楼面积,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家有四口人一旦房子拆除,搬家费要自己承担,最重要
我们这属于兵团单位,位于乌鲁木齐郊区,我们这是2000年倒闭的。也没怎么补偿我们。近10年没人过问过我们。这2年房地产热了,我们的上级单位派了一个小公司,来改造我们这的平房,【大都建于60年代,现在是60平米以下750元60-70是1523元 70-80是2500多元。我想问下这样合理吗?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