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准备申请仲裁
但是听说,人事在跟公司打官司举证时,仲裁机构会有不予采纳的情况
是真的吗?
是不是人事与公司的劳动纠纷,对人事工作者很不利呢?
谢谢
公司认为我在工作期间,看跟工作无关的书太多,工作积极性不高,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在经济补偿金的协商上不一致
我要求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另外加上一年的冬季取暖费及防暑降温费,以及未按工资实际工资基数缴纳保险的差额
我手中现有证据如下
1、公司的工资表(证明我的应得收入)
2、公司为通过社保审核让员工在被迫情况下,签订的虚假工资既社保缴费基数名册(证明我的实际社保缴纳基数)
3、我本人10月份显示工作得到表扬的绩效考核表(证明我本人不但没有不胜任本职工作,而且表现出色,得到直属领导的认可)
但这些证据确实是我利用职务之便得到的
不知道仲裁机构是否采纳为合法举证。
劳动纠纷---公司隐蔽下签署劳动派遣的合同,现辞退,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2009年9月进入一家小公司,当时进去是熟人介绍,后不久公司给签署合同,当时看到合同的台头不是公司是人才信息公司的合同,问公司答曰大家都这样签署的,后今年7月1日,现公司和人才信息公司发生矛盾,双方需要终止合作,公司要求我个人签署辞职信,我觉得有疑问,当时没签,第二天公司直接写了辞退信让我签署 这些不合
两年前一名孕妇在手术台做破腹产时死亡,当时麻醉师给药是正常用量。应该是在做手术时操作不当导致孕妇死亡。事情发生后,院长要麻醉师承担事故责任,麻醉师不愿意:事故不是我造成,凭什么要我承担责任。从那以后麻醉师一直停职到现在,就在昨天医院人事科要麻醉师写辞职书(麻醉师是正式工),麻醉师不写,就去找院长理论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不给员工试用期工资该怎么处理啊?跟公司签订了入职申请的,而且有工作牌,做到半个多月我觉得该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都不合理想辞职,也写了离职报告也审批了,但是公司说没做满一个月就领不到工资,请问一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我是自动离职的,不是公司辞退。但是经理签字写的是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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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9月3日申请劳动劳动工伤,至今没有解决,原因有很多,劳动局在2010年的10月18日才将仲裁书给我们,但都过了差两天都一个月了,我们也没有收到对方钱,问劳动局,说是上诉了,可我们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请问一下,我们什么时候拿到传票,该怎么办?
我作为公司采购人员,本公司与供应商发生债务纠纷,我付法律责任吗?
我原来是一家建筑公司采购员,在我没有离职之前,采购一批电缆,我公司付款三层定金,余款拖欠了3个月没有给,现在供应商威胁我,说我是经办人,我要负责,说是要让法院拘留我,我想问一下,经办人和采购人,在法律上的责任大小,如果对方威胁我,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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