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2009年12月31日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失业金由于单位原因没有办理成功。我可以向单位索赔失业金和社会保险吗?档案现在还在单位手中,始终没有办理退工,会不会影响我的索赔金额。有没有哪一条法律条文规定可以借鉴。
关于工伤赔偿我觉得这两个解释有些矛盾,有哪位专业人士能指点迷经?本人QQ:921064188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我和单位签了3年的固定期合同,合同到期后又续签的无固定期合同,我现在辞职后能领取失业金吗?还有我工作期间工伤被鉴定为10级伤残已经拿到六个月的工作补偿了,辞职单位后还会补偿给多少
我1姐夫是上门女婿,工伤死亡,赔偿6十万,有1儿1女,岳父母也都6十多
我1姐夫是上门女婿,工伤死亡,赔偿6十万,有1儿1女,岳父母也都6十多,他那边也有父母,兄妹6个,赔偿金应该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