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装修时,因需要,请了一个专门从事打墙行业的工人,并与他谈好,一天之内,打好两堵墙,就付他与他的两个同伴,一人一百块,工具他们自带,但是在打的过程中,由于他自己的失误,从脚手架上跌落,我送他去医院,并为他付了三千多医药费,到他出院,他仍然要我负责。我想问下,我与他是属于什么关系?要不要负责?负责的
我是管理促销员的,团队中有好多促销员,礼品送出后要求促销员填写顾客姓名联系电话,但是联系电话等数据到我这以后,数据丢失了,送出去的玩具公司要求我赔偿,这个合理吗?
我离厂系属于自动离职,现在厂要我赔尝一个月的工资给他,可我却没有法律上所说的三个情况《:(1)用人单位招录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009年10月1日,我家建加房屋,总包头自己请来的木匠在拆二楼模板时,不小心摔下来,当时木匠住院治疗,鉴定构成8级伤残,其中医疗费用我已负担2000元, 我入的保险,其保险公司负担10000,包头出了10000元,算是了事。2010年我被伤者起诉告为第一被告,10月13日出庭,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该负担什么样的合理责
我是管理促销员的,团队中有好多促销员,礼品送出后要求促销员填写顾客姓名联系电话,但是联系电话等数据到我这以后,数据丢失了,送出去的玩具公司要求我赔偿,这个合理吗?
对方醉酒先动手打人,并使用自行车链锁鞭打我,我为了不再继续被打反击,打到对方脸上,至对方面部3处轻伤,只是1拳打到眼睛部分,我比较质疑,要求公安机关给我对方病历、CT(公安局不给我),我提出重新鉴定,公安局说先交2000元保证金(这个是合法手续吗?),这个案件我本来是受害者,结果公安局只看受害人伤势比较重,
A(我侄子的老板也就是我同学) 我有个侄子在我以前同学的电脑店看店,和客户(一男一女)发生口角,结果寡不敌众,以一敌二 身上当时被一个女的挖烂了多处伤痕。正在此时A回来了。A一看店里的电脑显示器被砸坏多台,就上去和对方的一个男的打了起来。结果对方报了案。把我侄子给抓了起来,关了一个星期放了出来。我问A有没
我08年11月19日交房入住,装修好以后,09年5月发现飘窗包的面板顶部大面积变霉。后找物业,施工方多次协商答应先做防水,再由施工方回复原装样子。期间防水陆续做了六次,换用不同方法终于2010年6月未见继续渗水。8月窗套包好。9月7日发现窗套原渗水处变色。为此找施工方,施工方不理说自己也没办法。这期间阳台顶部也有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