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另一家公司租赁了一间办公室,合同期为一年,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年租金为9600元,我司支付了6个月的房租。可是由于公司战略计划调整,要将南通分公司转至常州,所以在9月17日向房东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三个月的房租,请问可以吗?合同有三个细节: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书,在终止合同前,本合同仍有效2.租赁期间双方需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时,需向对方付年度租金10%作为违约金。
我租了一个店面房,12月底到期,房租交到6月底,合同中约定如房东要自用该房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不得拖延),承租方要解除合同,也许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现在房东想卖掉该店面,要求我6月底搬走。我考虑到到时房子不好找,而现在隔壁就有一间店面在出租,如果现在租下来不会影响经营。所有想4月份租下隔壁店面,
与大厦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因经营原因,想与大厦提前解除合同。但合同中违约责任规定本合同不能提前解除,若擅自解除将视为违约。有什么办法能提前解除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吗?
我4月21号租了个房子,当时由于那房子是新房,还在装修中,还无法入住(连床都没有),而且我也马上要出差1个月,这样我就和房东协商了,房租从5月1日开始计算,但是我的东西可以先搬进去。5月中旬,房东告诉我可以入住了。当时我还在外地,我5月16日出差回来住到5月20日,然后又出差了。5月27日回来,住到6月10日。所以前后共计
您好,我与租客签订的租房合同到2012年1月15日止,租金6个月一付,并压1个月保证金,目前租客房租交到7月15号,要提前解约,现在他要求我们退还剩余租金或保证金,请问我应该退还吗,退多少?谢谢! 违约责任里约定: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保证金约定为:租赁期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2007年5月我与某单位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今年6月该单位要与我解除合同,理由是县城规划要开发房地产.我经营的是一家歌厅,按我正常经营,月收入都有3万元左右,这损失在法庭上怎样才能得到支持.
我是承租房,我租的商铺期限自2008.8.11-2011.8.10止。我在2010年的7月底向房东申请可能做不下去了,要转让出去,并征得他的同意。在2011年8月21日房东与我联系好的另外一个下家签订好新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不肯退我的两个月保证金,说我是提前解约.可是我认为,虽然我提前解约,但并没有给房东带来任何的损失。自承租期以来
我是承租房,我租的商铺期限自2008.8.11-2011.8.10止。我在2010年的7月底向房东申请可能做不下去了,要转让出去,并征得他的同意。在2011年8月21日房东与我联系好的另外一个下家签订好新的租赁合同.现在房东不肯退我的两个月保证金,说我是提前解约.可是我认为,虽然我提前解约,但并没有给房东带来任何的损失。自承租期以来
2009年11月重庆某地一厂房租赁合同签定租赁时间为十年,2010年3月出租方以该厂停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4月双方签定终止合同协议,承租方在该协议中约定退款与实际应退款项相差一半(几万元)。请问:合同法及最高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商场招租时候收取我3个月租金,每月1500元,合计4500元。现商场商户70%撤出,剩余我们部分业主,现招商无助,我已经租一个月,现在想撤出,商场是否应该返还我剩余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