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父亲被我爷爷奶奶收养,有公证书,我父亲被收养时已经22岁。1994年我奶奶去世,是我父亲养老送终的。我爷爷在1995年找了个后老伴,随后两人搬去市里居住,在村子里只留下一处老房子五间平房。1997年我父亲拆掉了老房子并从新在村委会申请了现在的宅基地自己出资盖了二层楼(注:1.新宅基地跟老宅基地不在同一处2 .我爷爷一直都是铁路正式职工吃商品粮的,在2003年我爷爷从我们村子辖区派出所把户口搬走了*3.我父亲新盖的二层楼申请宅基地表在村委会有备案签字,但是因为当时村子乱所以全村90年代的二层楼都没有办宅基地使用证,全村90年代的二层楼房也没有往区政府报批,只在村子里面有我父亲的宅基地申请表4当时村里规定必须把老宅基地的平房拆掉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新宅基地相当于拆除老宅基地上房屋置换来的)现在涉及到城中村改造,我爷爷突然回来了,并声称要一半的房产加20万块钱。如果不同意就要和我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并且起诉我家!请问合理吗?麻烦详细解答一下!谢谢(补充;我爷爷的理由是*1.当时村里规定如果不拆老房子我父亲的确申请不到新宅基地,我父亲新申请的宅基地相当于老宅基地置换来的2.老宅基地登记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并且有1988年老宅基地使用证3.我爷爷说我父亲的二层楼没有审批不合法,现在我父亲的新宅基地还是他的 4. 到现在我父母户口均一直在本村,我爷爷户口不在本村。但是全村人在2000年统一换成非农业户口4我爷爷让村子出证明说宅基地是他的5还说我家的房子是家庭共有财产要分割)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以前单位分的,建面50平米,户口上只有我爷爷奶奶和我们一家3口,户主是我爷爷,我父亲再也没有分到房子了,房子也一直是我们和爷爷在住。我奶奶已经过世很多年了,在02年时由于住房制度改革,我父亲就把房子买下来了,当时的购买方式是我爷爷的工龄加现金,现金是我父亲给的(没有
家里测算平方为80 开发商为了牟利提出拆1还1.8 但是政府文件只准拆1还1 也就是说开发商先骗用户拆迁 到后面拿政府文件来说话 如果按照我家的平方1陪1.8的话是 144平方 但是房子最大也才130 多出这十几个平方开发商到时候会拿1赔1来说事不给房子 请问怎么办啊 合同怎么写才能不吃亏呢
想咨询一下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有一块靠国道边的土地,本来是块农地,后因城市规划,土地转变成宅基地,由于那时候经济困难,没有办法盖房,把土地卖给别人了盖房了,(注:有卖土地合同),现在又因城市新的规划,把房子拆迁了,后来上面又给了补偿费,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享受土地补偿费的权利?期待您的解答!!
我家有平房一处,决定重新翻盖成2层用于出租。但是由于资金不够,向亲戚借钱盖房。现在盖了4层,1层和2层是我家的盖房款我们照还,3层和4层归他们出租获利就不用还了。我们约定了拆迁款归我家所有。我想问的是如果以后房屋拆迁占地他们想和我家分一半拆迁款法律上会不会得到支持。 是口头的,那如果他们违反约定呢?是不是
我租房开店;与房东签定合同;内容规定如果动迁;那么返还我剩余房费;但是现在已经拆迁很多房屋;并且我店也在拆迁范围内;于是我要求返还剩余两个月房费;房东予以拒绝;竟多次协商;最后如果给我的话只能给我半个月的房费;其他决无可能;同时由于受到拆迁影响大大影响我的正常运营;由于我的店刚开时间不长;证照未能及
因为我们小区要拆迁,拆迁方与业主方发生争执,我下班回家看到拆迁方与我妻子发生拉扯,就上去打了那人一拳,事后才知道那人是片区民警,可是当时那民警并没有穿警服,也没有携带上岗证,我想问下,我这样会被怎么处理,是刑事还是民事?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房管局委托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居民住房是否合理?
在未征求住户意见的情况下,就下达拆迁通告;而且拆迁不是国家公共利益拆迁,是为了取得住户的土地挂牌出售给开发商建商务区,而拆迁办却说是当地政府行为是为了城市建设需要。他们给出的货币化补偿价格不及市价,而我们是市黄金地段,这样的补偿价格太低,住户不同意这样的补偿协议,拒绝搬迁,当地政府拆迁办说要强制拆迁
律师您好!我是被拆迁户,我的房子租给别人开小吃的,当时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应该是今年11月到期。是去年4月份拆迁办进驻的,当时拆迁办要我腾一间房给他们做办公室,我同意了,就和房客商量把剩余的房租退给他,可他不同意,说房子没到期。就是不肯给。他要他的装潢钱,我们的合同签的时候是说好拆迁的时候有评估装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