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前后都没看到起诉书,最后在调解中达成一直协议,但在判决书中有起诉书及协议,被告是否承担根本就不知道起诉书中的条件
我是残疾人(女)工人,丈夫是老师,儿子1岁多,由于丈夫是农村出来的还有很多旧思想(思想比实际年龄呆板),加上公婆老用乡下人媳妇标准衡量我,产生了很多不愉快。俩个人无法再共同生活希望离婚。婚前他家就有欠款一直是我们在还,(公公无工作能力,婆婆认为养了个老师出来了不得也不做事了),买房也有欠款。现债务和
我们是2011年8月协议离婚的,2006年8月结婚,2009年购房,4年双方共同一起做生意差不多找了12万。因她比我大几岁,一直不放心,房产证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2011年8月协议离婚,房子孩子归她,因孩子问题离婚没有离家。现在我承担孩子一切开支以及家里有水电杂费,她承担房贷和生活费,离婚后经常吵架,我有权力要求重新分割
结婚后我们用共同财产一辆出租车两套房子,协议离婚后,将一套房子给男方,一套房子和出租车等孩子18岁过户到孩子头上,协议没有公证但是有签名和手印,女方什么都没要。现在男方想将准备给孩子的一套房子和出租车卖掉,请问可以起诉他重新分配财产吗?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上写明了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房子的产权分割折价款。怕男方离婚后不愿去名字,所以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去房地大厦把房产证上男方的名字去掉了,再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先纠结的是,我们先过户,再离婚的,看到过相同的案例,好像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去名字也没用,还是属于共同财产,男方还是可
双方协议离婚有5个月,债务百分之九十由男方承担,现在男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部分债务给女方承担?
双方协议离婚有5个月,债务百分之九十由男方承担,现在男方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部分债务给女方承担?
你好:我是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是这样的(儿子名字,女儿名字,由父亲扶养,母亲承担1半扶养弗用
你好:我是协议离婚的,协议书是这样的(儿子名字,女儿名字,由父亲扶养,母亲承担1半扶养弗用。)就只有这1条,其它都是无,我是连塘镇东路村的。2011年2月离婚的, 她2011年给过3千块钱,这两年没有给1分钱,我想问1下,她1年要给多么扶养弗,儿子是06年出生的,女儿是09年出生的,。我是有强直病,贫血病的,我要怎么样
我想起诉离婚,因为双方没有感情,不想和他过了,所以我想起诉离婚,协议离婚他不同意,叫我去起诉
我想起诉离婚,因为双方没有感情,不想和他过了,所以我想起诉离婚,协议离婚他不同意,叫我去起诉。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在法院老公和我写了一纸协议,我们要都遵守。不遵守可以立即起诉吗
一审8月底判决不予离婚。证据不足。 在法院法官面前写的一张纸,是协议 内容是:带孩子去爷爷奶奶家。不要阻止父亲给孩子打电话。 我没有遵守。 请问这个算不算“新理由”是不是可以立即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不用等6个月以后? 请问如我不遵守这张纸的约定,丈夫随时可以起诉我吗? 内容是罗列的夫妻对彼此的要求: 1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