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18日就将起诉状递交到法院,法院也予以立案。可我于9月14日去追问法院,法官说让我在7天之内找到被告,然后我在领上法官去给被告下达传票。如果我在7天之内找不到被告,就让我撤诉。法官的做法对吗?我究竟怎么办是好?
7月19号第一次起诉的,23号接到她的电话,估计她已经知道传票送来过(那天她可能是上班,传票地址写住地)。今天8月10号本来下午开庭的。律师通知我,她拒收传票。法院的理由是: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无法签收。 她是在同城工作的。莫非她已经搬走?(我离家3个多月,自己租房子)。 此种情形,是公告送达合适还是送单位
法院判定被告人于2009.12.30前付清借款,但是被告人自经未付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多少时间
法院判定被告人于2009.12.30前付清借款,但是被告人自经未付清,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多少时间会过有效期?
07年交通民事案件,被告至今仍然欠款7万多,被告转移财产,法院包庇被告,托辞被告没有钱可以执行,多次向法院和高一级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仍然不强制执行。为了避免我们刑事诉讼,法院为被告出点子,每月扣被告500元。我已经向县委、市委、省高院反应情况,都没有效果,我可以以怎么样的方式刑事诉讼吗?或者以其他
被告曾经写下保证把财产全部给儿子,且法院已经审理清楚,我们的所有财产现在都归在儿子名下。属于儿子所有(儿子目前大学二年级),我们夫妻已经不存在共同财产了。但是,被告耍赖,说当初卖掉房子没有经过他同意(在他保证书写后半年才处理的房子,当时要给儿子上学用,他人又知道在哪里,所以是儿子签字卖的),非要我给
我被人用假房产证骗走了总价值22万左右的财产,在法律快车律师的建议下,我在派出所进行了报案。派出所虽然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一直不予立案。理由是受理与立案不是一个概念,受理是只是表示同意受理案件开始进行初步调查,然而现在被告的三部手机已经全部关机,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还是不给与立案侦查或者直接传唤被告的